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智能化标准品柜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福州明鑫 (略) 对[(略)]FZMX[GK](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智能化标准品柜等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智能化标准品柜等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FZMX[GK](略)
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智能化标准品柜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略)
采购包1(小动物麻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略)-研磨机 | 手持式研磨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1-2 | A(略)-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小动物麻醉机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2(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A(略)-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金属浴 | 2(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2-2 | A(略)-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水浴恒温槽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2-3 | A(略)-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2-4 | A(略)-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3(全自动脂肪测定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3-1 | A(略)-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脂肪测定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3-2 | A(略)-其他分析仪器 | 多管涡旋混匀仪 | 4(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3-3 | A(略)-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连续分液器 | 2(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3-4 | A(略)-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精密移液器 | 10(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OES)):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4-1 | A(略)-光学式分析仪器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OES)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5(连续流动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5-1 | A(略)-光学式分析仪器 | 连续流动分析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6(高锰酸钾指数测定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6-1 | A(略)-其他分析仪器 | 高锰酸钾指数测定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7(冰箱):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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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A(略)-教学、实验椅凳 | 实验圆凳 | 40(把)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7-2 | A(略)-教学、实验椅凳 | 实验椅 | 15(把)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7-3 | A(略)-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冰箱 | 2(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8(智能化标准品柜):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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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A(略)-其他柜类 | 智能化标准品柜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5: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6: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7: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8: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6: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7: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8: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2025-01-02 至 2025-01-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5-01-2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816号福州明鑫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86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福州明鑫 (略)
地址: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 (略) (略) )恒宇国际1#楼8层16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陈吴潇
电话:(略)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州明鑫 (略)
福州明鑫 (略)
2025年01月02日
受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福州明鑫 (略) 对[(略)]FZMX[GK](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智能化标准品柜等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智能化标准品柜等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FZMX[GK](略)
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智能化标准品柜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略)
采购包1(小动物麻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略)-研磨机 | 手持式研磨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1-2 | A(略)-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小动物麻醉机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2(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A(略)-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金属浴 | 2(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2-2 | A(略)-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水浴恒温槽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2-3 | A(略)-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2-4 | A(略)-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3(全自动脂肪测定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3-1 | A(略)-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脂肪测定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3-2 | A(略)-其他分析仪器 | 多管涡旋混匀仪 | 4(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3-3 | A(略)-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连续分液器 | 2(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3-4 | A(略)-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精密移液器 | 10(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OES)):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4-1 | A(略)-光学式分析仪器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OES)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5(连续流动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5-1 | A(略)-光学式分析仪器 | 连续流动分析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6(高锰酸钾指数测定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6-1 | A(略)-其他分析仪器 | 高锰酸钾指数测定仪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7(冰箱):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7-1 | A(略)-教学、实验椅凳 | 实验圆凳 | 40(把)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7-2 | A(略)-教学、实验椅凳 | 实验椅 | 15(把)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7-3 | A(略)-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冰箱 | 2(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采购包8(智能化标准品柜):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 (略)
投标保证金: (略)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8-1 | A(略)-其他柜类 | 智能化标准品柜 | 1(台) | 否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略)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5: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6: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7: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8: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6: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7: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采购包8: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2025-01-02 至 2025-01-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5-01-2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816号福州明鑫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86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福州明鑫 (略)
地址: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 (略) (略) )恒宇国际1#楼8层16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陈吴潇
电话:(略)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州明鑫 (略)
福州明鑫 (略)
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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