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经〔2025〕12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产粮大县项目建设申报认定工作要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二、项目认定范围:
截至2018年10月3 (略) 登记注册,连续三年正常经营的粮食收储企业。
三、项目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粮食收购资格、粮油检验资质,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年检,在农发行开户。
2.收储企业需有*吨的自有完好仓容,仓储设施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9第5号)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了机械通风、电子检温等必要的保粮配套设施。企业库房不得位于低洼易涝、 (略) 。具备与预计日收购能力相匹配的计量称重器具、检验设备、清理设备、烘干设备、输送设备和人员。已安装粮食收购“一卡通”结算系统和粮食收购公开可视系统。
3.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
4.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在人民银行无不良资信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以及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5.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6、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相关设施设备、手续齐全完善,无重大消防隐患。
7.检验、保管、统计、财务等专业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技能。
8. (略) 铁路,交通便利。铁路沿线企业优先。
9.粮油检验单位具有检验资质。
四、申报企业需提供的申报证件及材料内容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农发行开户证明。
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检验、保管、统计、财务等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5.申报项目建设计划书。
6.上述未涉及且与认定条件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审程序
1.企业申报。由申请企业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需提供的证件及申报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略) 仓储股申报。
2、县市级审核。 (略)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现场进行确认,并将审核结果以正 (略) (略) 审批,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略) (略) 联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联合上报省财政厅。
3、省级认定。根据省财政厅审核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项目实施。
六、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材料要真实、有效、合规、合法。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要对申报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7时。在申报截止时间内申报企业要将申报材 (略) (略) 。
(略) 粮食和 (略)
2025年1月2日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经〔2025〕12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产粮大县项目建设申报认定工作要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二、项目认定范围:
截至2018年10月3 (略) 登记注册,连续三年正常经营的粮食收储企业。
三、项目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粮食收购资格、粮油检验资质,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年检,在农发行开户。
2.收储企业需有*吨的自有完好仓容,仓储设施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9第5号)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了机械通风、电子检温等必要的保粮配套设施。企业库房不得位于低洼易涝、 (略) 。具备与预计日收购能力相匹配的计量称重器具、检验设备、清理设备、烘干设备、输送设备和人员。已安装粮食收购“一卡通”结算系统和粮食收购公开可视系统。
3.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
4.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在人民银行无不良资信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以及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5.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6、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相关设施设备、手续齐全完善,无重大消防隐患。
7.检验、保管、统计、财务等专业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技能。
8. (略) 铁路,交通便利。铁路沿线企业优先。
9.粮油检验单位具有检验资质。
四、申报企业需提供的申报证件及材料内容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农发行开户证明。
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检验、保管、统计、财务等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5.申报项目建设计划书。
6.上述未涉及且与认定条件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审程序
1.企业申报。由申请企业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需提供的证件及申报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略) 仓储股申报。
2、县市级审核。 (略)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现场进行确认,并将审核结果以正 (略) (略) 审批,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略) (略) 联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联合上报省财政厅。
3、省级认定。根据省财政厅审核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项目实施。
六、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材料要真实、有效、合规、合法。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要对申报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7时。在申报截止时间内申报企业要将申报材 (略) (略) 。
(略) 粮食和 (略)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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