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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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国有资 (略) 按照相关采购程序,拟对 (略) 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学生公寓自助服务项目服务商遴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GZC-2025-001

三、采购人名称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917-#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石鼓、 (略) 学生公寓指定位置进行改造建设,投放滚筒洗衣机设备,并匹配洗鞋机、烘干机、加液机等综合服务,具体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响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响应单位(或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单位在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单位须独立经营),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以往在我校校园经营服务过程中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合同违约行为单位及个体的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5-1-3 08:30:00至2025-1-9 17:30:00

2.发售地点: (略) ( (略) )基建楼204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5 14:50:00

2、投标地点: (略) ( (略) )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5-1-15 15:00:00

4、开标地点: (略) ( (略) )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八、本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略) 国有资 (略)

2025年1月2日


(略) 国有资 (略) 按照相关采购程序,拟对 (略) 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服务项目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学生公寓自助服务项目服务商遴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GZC-2025-001

三、采购人名称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917-#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石鼓、 (略) 学生公寓指定位置进行改造建设,投放滚筒洗衣机设备,并匹配洗鞋机、烘干机、加液机等综合服务,具体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响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响应单位(或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单位在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单位须独立经营),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以往在我校校园经营服务过程中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合同违约行为单位及个体的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5-1-3 08:30:00至2025-1-9 17:30:00

2.发售地点: (略) ( (略) )基建楼204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5 14:50:00

2、投标地点: (略) ( (略) )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5-1-15 15:00:00

4、开标地点: (略) ( (略) )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八、本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略) 国有资 (略)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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