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07破11号关于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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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川0107破11号关于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成都江宝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略) 2023年2月28日作出(2023)川010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徐彬对成都江宝 (略) (下称“江宝中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3月15日作出(2023)川0107破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成都江宝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任伟为负责人。

(略) 破产清算程序,拟选定 (略) 资产进行评估, (略) 资产价值,现就评估机构公开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

债务人名称:成都江宝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4

法定代表人:徐义

注册资本:800.*人民币

住所: (略) (略) (略) (略) 20号

成立时间:2012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约53.59亩, (略) 敖平镇);

2.在建工程(规划九栋主要为住宅、商铺,总规划面积*.04平方米。目前主体完工约7栋,目前均未办理权证。4栋为住宅,且基本已售出。商铺亦存在已售出的情况);

3.房地产三级开发资质;

4.债务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5.其他。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工作范围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一) (略) 名下现有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办公用品、原材料、无形资产等其它财产性权利等)的评估工作,并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二)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实地勘察、 (略) 需评估的全部资产;

(三)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 (略) 资产出具评估报告、专门问题(如存在抵押、担保资产等)出具专项报告;

(四)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五) (略) 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 (略) 和债权人的询问;

(六)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的,需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七) (略) 以及管理人提出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报名资质及要求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具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在建工程等资产综合评估的相应评估资质;

2.具有房地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团队;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 (略) (略) 第三方评估机构库的入库单位。

四、参与遴选应提交的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递交的材料

1.机构执业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

3.入库证明;

4.机构基本情况表、拟推荐参与工作的人员的基本情况表;

5.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6.服务方案;

7.机构服务承诺书;

8.能证明比选机构能力的其他资料;

9.报价方案(评估机构按《四川省资产评估协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采用折扣率报价及最高限价(费用包含整体报告或单项报告的所有包干费用);且还需要注明:同意待债务 (略) 置变现后,有可共分配资金的情况下再收取评估费。)

(二)比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比选单位按以上要求用中文编写比选文件,以A4纸装订,并准备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必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 (略) 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和加盖印章。

(三)比选文件的密封、澄清、说明

1.比选人应将比选文件密封,并标明比选人的名称、地址、拟参与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2.比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通知管理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比选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3.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材料应按公开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比选文件”字样。

(四)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申请单位负责人与申请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公开比选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5.附有管理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五)比选费用

本次比选发起 (略) 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参与比选的单位需自行承担比选文件制作费用、交通费等参与比选的全部费用。

五、报价须知和报告出具时间

(一)评估机构报价须为包干价。

(二)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三)中标机构能够公平、公正、高效、精准 (略) 及管理人确定的工作目标,并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四)如因项目涉及保密性和特殊性,需 (略) 现场进行评估,则中标机构应当提供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出具评估报告。

(五)由于债务人已被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目前尚无现金可支付费用,故评估费需待债务 (略) 置变现后,有可共分配资金的情况下予以支付。

(六)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 (略) 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七)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

六、比选和评审

(一)文件递交及比选形式

本次比选形式为非现场形式比选,比选不作现场陈述。比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比选要求将比选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至收件地点。

比选资料递交/收件截止时间,定于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

(二)比选文件的有效性

比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未按本公开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编制或密封或装订或标记的。

2.未盖比选人公章,或未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三)评审原则

1.竞争优选;

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服务质量好,信誉高;

4.反不正当竞争。

(四)评审小组与评审方式

1.评审小组由管理人团队成员组成。

2.评审方式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各比选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的前两名评估机构,通过盲抽产生中选机构,另一家评估机构作为备选机构;若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的,评选委员会在审核该机构符合资质要求后,该评估机构直接作为中选机构。

七、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16日17时,可采用现场提交方式或邮寄方式,邮寄送达的纸质材料亦须在2025年1月16日17时前送达至指定接收地点;

(二)现场提交材料及邮寄送达地点: (略) (略) (略) 46号盛大国际3栋7楼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三)联系人:佟坤:*。

特此公告

成都江宝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成都

关于成都江宝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略) 2023年2月28日作出(2023)川010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徐彬对成都江宝 (略) (下称“江宝中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3月15日作出(2023)川0107破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成都江宝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任伟为负责人。

(略) 破产清算程序,拟选定 (略) 资产进行评估, (略) 资产价值,现就评估机构公开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

债务人名称:成都江宝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4

法定代表人:徐义

注册资本:800.*人民币

住所: (略) (略) (略) (略) 20号

成立时间:2012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约53.59亩, (略) 敖平镇);

2.在建工程(规划九栋主要为住宅、商铺,总规划面积*.04平方米。目前主体完工约7栋,目前均未办理权证。4栋为住宅,且基本已售出。商铺亦存在已售出的情况);

3.房地产三级开发资质;

4.债务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5.其他。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工作范围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一) (略) 名下现有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办公用品、原材料、无形资产等其它财产性权利等)的评估工作,并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二)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实地勘察、 (略) 需评估的全部资产;

(三)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 (略) 资产出具评估报告、专门问题(如存在抵押、担保资产等)出具专项报告;

(四)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五) (略) 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 (略) 和债权人的询问;

(六)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的,需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七) (略) 以及管理人提出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报名资质及要求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具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在建工程等资产综合评估的相应评估资质;

2.具有房地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团队;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 (略) (略) 第三方评估机构库的入库单位。

四、参与遴选应提交的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递交的材料

1.机构执业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

3.入库证明;

4.机构基本情况表、拟推荐参与工作的人员的基本情况表;

5.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6.服务方案;

7.机构服务承诺书;

8.能证明比选机构能力的其他资料;

9.报价方案(评估机构按《四川省资产评估协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采用折扣率报价及最高限价(费用包含整体报告或单项报告的所有包干费用);且还需要注明:同意待债务 (略) 置变现后,有可共分配资金的情况下再收取评估费。)

(二)比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比选单位按以上要求用中文编写比选文件,以A4纸装订,并准备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必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 (略) 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和加盖印章。

(三)比选文件的密封、澄清、说明

1.比选人应将比选文件密封,并标明比选人的名称、地址、拟参与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2.比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通知管理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比选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3.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材料应按公开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比选文件”字样。

(四)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申请单位负责人与申请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公开比选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5.附有管理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五)比选费用

本次比选发起 (略) 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参与比选的单位需自行承担比选文件制作费用、交通费等参与比选的全部费用。

五、报价须知和报告出具时间

(一)评估机构报价须为包干价。

(二)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三)中标机构能够公平、公正、高效、精准 (略) 及管理人确定的工作目标,并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四)如因项目涉及保密性和特殊性,需 (略) 现场进行评估,则中标机构应当提供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出具评估报告。

(五)由于债务人已被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目前尚无现金可支付费用,故评估费需待债务 (略) 置变现后,有可共分配资金的情况下予以支付。

(六)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 (略) 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七)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

六、比选和评审

(一)文件递交及比选形式

本次比选形式为非现场形式比选,比选不作现场陈述。比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比选要求将比选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至收件地点。

比选资料递交/收件截止时间,定于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

(二)比选文件的有效性

比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未按本公开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编制或密封或装订或标记的。

2.未盖比选人公章,或未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三)评审原则

1.竞争优选;

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服务质量好,信誉高;

4.反不正当竞争。

(四)评审小组与评审方式

1.评审小组由管理人团队成员组成。

2.评审方式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各比选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的前两名评估机构,通过盲抽产生中选机构,另一家评估机构作为备选机构;若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的,评选委员会在审核该机构符合资质要求后,该评估机构直接作为中选机构。

七、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16日17时,可采用现场提交方式或邮寄方式,邮寄送达的纸质材料亦须在2025年1月16日17时前送达至指定接收地点;

(二)现场提交材料及邮寄送达地点: (略) (略) (略) 46号盛大国际3栋7楼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三)联系人:佟坤:*。

特此公告

成都江宝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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