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建设服务公开招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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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建设服务公开招标的公告

  根 (略)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升级专项监督中“纪委再监督”模块的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对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建设服务

  (三)预算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万元)。

  (四)竞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略) (略) 组织的项目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中标。若报价相同,则以类似项目业绩最多的投标人中标。

  (五)付款方式:分两期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合同款的75%和25%,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通过验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2.项目在一年运维期结束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作内容

  对接现有系统数据,包括海漂垃圾治理、木兰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 (略) 理 (略) 理量及泵站日均流量数据等,根据部门规则进行状态预警;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一年内的系统调整、更新、迭代和运维任务。

  (二)工作成果

   (略) (略) 开发 (略) (略) 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接入进行展示,并制作组件提供调用。

  (三)时限要求

  在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略) (略) 组织的项目验收。  

  (四)验收方式

  项目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业主单位组织验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均为验收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价一览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

  (三)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如有)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首页及签署页(如有);

  (五)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查询证明(对应资格要求第三点)。

  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签章。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随带现金#万元整用作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六、违约 (略) 理

  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无法通过验收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方可以拒绝付款并解除合同另行采购,重新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进行承担。此外中标方还应向采购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中标方还应赔偿采购方所受的损失。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9日9:30前携带投标文件 (略) 荔城中大道 (略) (略) 1号楼109室(市 (略) 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电话:0594-#,联系人:翁先生。

附件下载

  根 (略)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升级专项监督中“纪委再监督”模块的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对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建设服务

  (三)预算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万元)。

  (四)竞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略) (略) 组织的项目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中标。若报价相同,则以类似项目业绩最多的投标人中标。

  (五)付款方式:分两期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合同款的75%和25%,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通过验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2.项目在一年运维期结束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作内容

  对接现有系统数据,包括海漂垃圾治理、木兰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 (略) 理 (略) 理量及泵站日均流量数据等,根据部门规则进行状态预警;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一年内的系统调整、更新、迭代和运维任务。

  (二)工作成果

   (略) (略) 开发 (略) (略) 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模块接入进行展示,并制作组件提供调用。

  (三)时限要求

  在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略) (略) 组织的项目验收。  

  (四)验收方式

  项目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业主单位组织验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均为验收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价一览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

  (三)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如有)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首页及签署页(如有);

  (五)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查询证明(对应资格要求第三点)。

  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签章。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随带现金#万元整用作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六、违约 (略) 理

  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无法通过验收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方可以拒绝付款并解除合同另行采购,重新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进行承担。此外中标方还应向采购方偿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中标方还应赔偿采购方所受的损失。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9日9:30前携带投标文件 (略) 荔城中大道 (略) (略) 1号楼109室(市 (略) 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电话:0594-#,联系人: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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