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防护林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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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防护林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 (略) 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1】备(11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哈密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星一场、红星二场、火箭农场、柳树泉农场、黄田农场、红星四场、红山农场、淖毛湖农场。

3.工程规模:灌溉管道设计公里数共计605.9公里,其中红星四场181.4公里,红星二场80.0公里,红星一场31.0公里,黄田农场118.3公里,红山农场0.8公里,淖毛湖14.7公里,火箭农场179.7公里。对各团场进行退化林修复8951.58亩,以沙枣树种为主,其中:红星一场1806.47亩,红星二场976.94亩,红星四场594.95亩,火箭农场1755.42亩,黄田农场2403.31亩,柳树泉农场681.46亩,红山农场45.88亩,淖毛湖农场687.15亩。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略)(略)

第 (略) 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防护林一期工程(设计)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测绘、初步设计及管道布置施工图设计,提交相关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30

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略)级(含)以上资质和(略)级(含)测绘资质及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略)级(含)以上资质,?且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资格。

3.4业绩要求: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一项测绘工程设计业绩及一项林业工程设计业绩。(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5.2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 (略) 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5.3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 (略) 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 (略) 罚等问题。

3.5.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网站实际名称为准)、“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 (略) 站截图)。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连续三年,企业成立晚于2021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时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晚于2023年1月1日,可不提供)。

3.7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全 (略) (略) “http://**”报送企业信息,并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通知公告《关于 (略)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 (略) 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 (略) 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月3日00:00:00至2025年1月10日00:00: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指定位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0: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 (略) 第十三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 (略) 远程不见面开标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 (略)

十、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 (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林 (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十 (略)

地址: (略) (略) 黄田农 (略) 40号

联系人:张毅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星 (略)

地址:第 (略) 创业孵化中心四楼西侧

联系人:王苗

电话:(略)

一、招标条件

本第 (略) 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1】备(11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哈密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星一场、红星二场、火箭农场、柳树泉农场、黄田农场、红星四场、红山农场、淖毛湖农场。

3.工程规模:灌溉管道设计公里数共计605.9公里,其中红星四场181.4公里,红星二场80.0公里,红星一场31.0公里,黄田农场118.3公里,红山农场0.8公里,淖毛湖14.7公里,火箭农场179.7公里。对各团场进行退化林修复8951.58亩,以沙枣树种为主,其中:红星一场1806.47亩,红星二场976.94亩,红星四场594.95亩,火箭农场1755.42亩,黄田农场2403.31亩,柳树泉农场681.46亩,红山农场45.88亩,淖毛湖农场687.15亩。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略)(略)

第 (略) 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防护林一期工程(设计)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测绘、初步设计及管道布置施工图设计,提交相关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30

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略)级(含)以上资质和(略)级(含)测绘资质及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略)级(含)以上资质,?且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资格。

3.4业绩要求: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一项测绘工程设计业绩及一项林业工程设计业绩。(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5.2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 (略) 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5.3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 (略) 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 (略) 罚等问题。

3.5.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网站实际名称为准)、“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 (略) 站截图)。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连续三年,企业成立晚于2021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时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晚于2023年1月1日,可不提供)。

3.7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全 (略) (略) “http://**”报送企业信息,并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通知公告《关于 (略)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 (略) 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 (略) 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月3日00:00:00至2025年1月10日00:00: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指定位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0: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 (略) 第十三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 (略) 远程不见面开标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 (略)

十、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 (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林 (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十 (略)

地址: (略) (略) 黄田农 (略) 40号

联系人:张毅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星 (略)

地址:第 (略) 创业孵化中心四楼西侧

联系人:王苗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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