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自然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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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自然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自然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发包公告

一、本次发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自然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2、项目概况: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溪滩荒地,出租总面积为11亩。注:上述出租面积不重新复量。(意向竞包人可在报名前对出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的竞包人都视同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3、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4、承租底价:5年承租底价总金额为#元,其中年承租底价:#元/年。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竞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竞包。

3、竞包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包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包资格,没收竞包保证金,该标的重新发包。

三、竞包保证金

(1)竞包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 #仟 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现金递交

(3)竞包人应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至以下账户或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递交:

帐户名称: (略) 盛达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苑支行

银行帐号:#33

(4)竞包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3 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包保证金的,发包人将视为不响应竞包而拒绝。

(6)竞包保证金的退回:未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 1 月 1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略) 盛达 (略) (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大道178号蓝田办公二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包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竞包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竞包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4、购买发包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

备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法人单位参加竞标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

六、中包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的方式,竞包报价为最高价者中包(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竞包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包人)。如有效竞包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包人,不得弃标(中包者若放弃中包,则竞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八、其他

1、没有报名和购买竞包文件的竞包人不能参加竞包。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包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竞包保证金的竞包;

2、发包人不组织安排竞包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包人可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对该项目及周边整体状况作详细了解。竞包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发包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竞包工作,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的后果将有竞包人自行承担,踏勘发生的费用由竞包人自行承担。

3、承包期限内如遇县、镇、村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发包人将在征用土地前一个月内告知承包人,承包人无条件的按约定时间自行搬迁,同时结清租赁租金,发包人将不赔偿任何损失,如有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赔偿基础设施的归承包人所有,其它归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提出额外赔偿。

4、承包人在中包后应依法合理利用该块空置场地,因处置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发包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6、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7、竞包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包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包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8、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盛达 (略)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大道178号蓝田办公二楼

联系人:何周军、蔡青青、徐乃昕、张琳玲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自然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发包公告

一、本次发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自然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2、项目概况: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后溪林溪滩荒地,出租总面积为11亩。注:上述出租面积不重新复量。(意向竞包人可在报名前对出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的竞包人都视同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3、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4、承租底价:5年承租底价总金额为#元,其中年承租底价:#元/年。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竞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竞包。

3、竞包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包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包资格,没收竞包保证金,该标的重新发包。

三、竞包保证金

(1)竞包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 #仟 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现金递交

(3)竞包人应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至以下账户或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递交:

帐户名称: (略) 盛达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苑支行

银行帐号:#33

(4)竞包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3 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包保证金的,发包人将视为不响应竞包而拒绝。

(6)竞包保证金的退回:未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 1 月 1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略) 盛达 (略) (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大道178号蓝田办公二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包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竞包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竞包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4、购买发包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

备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法人单位参加竞标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

六、中包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的方式,竞包报价为最高价者中包(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竞包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包人)。如有效竞包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包人,不得弃标(中包者若放弃中包,则竞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八、其他

1、没有报名和购买竞包文件的竞包人不能参加竞包。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包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竞包保证金的竞包;

2、发包人不组织安排竞包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包人可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对该项目及周边整体状况作详细了解。竞包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发包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竞包工作,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的后果将有竞包人自行承担,踏勘发生的费用由竞包人自行承担。

3、承包期限内如遇县、镇、村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发包人将在征用土地前一个月内告知承包人,承包人无条件的按约定时间自行搬迁,同时结清租赁租金,发包人将不赔偿任何损失,如有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赔偿基础设施的归承包人所有,其它归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提出额外赔偿。

4、承包人在中包后应依法合理利用该块空置场地,因处置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发包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6、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7、竞包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包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包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8、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黄坛镇新华村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略) 盛达 (略)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大道178号蓝田办公二楼

联系人:何周军、蔡青青、徐乃昕、张琳玲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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