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关于《贵州玉屏千林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号宗地分割方案》的公示
玉屏侗族自治县关于《贵州玉屏千林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号宗地分割方案》的公示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于2025年1月2日经过各相关单位审查通过。根据《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和合并行为,维护和提高群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分割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玉屏县平溪街道安平村委会南侧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将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分割为两宗地进行开发,其中:
宗地一:2020-YPCR-25-1: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宗地二:2020-YPCR-25-2: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5日。
五、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对该方案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六、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 (略)
受理人:唐波
联系电话:0856—#499
电子邮箱:*@*q.com
附件: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于2025年1月2日经过各相关单位审查通过。根据《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和合并行为,维护和提高群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分割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玉屏县平溪街道安平村委会南侧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将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分割为两宗地进行开发,其中:
宗地一:2020-YPCR-25-1: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宗地二:2020-YPCR-25-2: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5日。
五、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对该方案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六、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 (略)
受理人:唐波
联系电话:0856—#499
电子邮箱:*@*q.com
附件:贵州玉屏 (略) 25号地分割方案2020(1).docx
玉屏侗族自治县 (略)
2025年1月3日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于2025年1月2日经过各相关单位审查通过。根据《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和合并行为,维护和提高群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分割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玉屏县平溪街道安平村委会南侧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将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分割为两宗地进行开发,其中:
宗地一:2020-YPCR-25-1: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宗地二:2020-YPCR-25-2: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5日。
五、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对该方案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六、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 (略)
受理人:唐波
联系电话:0856—#499
电子邮箱:*@*q.com
附件: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于2025年1月2日经过各相关单位审查通过。根据《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和合并行为,维护和提高群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分割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州玉屏 (略) 2020-YPCR-25号宗地分割方案》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玉屏县平溪街道安平村委会南侧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将2020-YPCR-25号地块,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分割为两宗地进行开发,其中:
宗地一:2020-YPCR-25-1: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宗地二:2020-YPCR-25-2: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出让类型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2020年12月8日起2060年12月7日止,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容积率≤3。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5日。
五、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对该方案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六、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 (略)
受理人:唐波
联系电话:0856—#499
电子邮箱:*@*q.com
附件:贵州玉屏 (略) 25号地分割方案2020(1).docx
玉屏侗族自治县 (略)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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