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设心理健康管理系统演示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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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心理健康管理系统演示及询价公告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对家庭、工作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建立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对于提升个人幸福感、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心理健康管理系统目前广泛应用于医疗领域,为进一步为患者提供心理测评和咨询服务,辅助诊断和治疗心理疾病。 (略) 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心理健康管理系统的建设方案拟定、功能演示及询价等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心理健康管理系统是心身评估技术的计算机智能化应用,核心模块应包括管理系统、测评系统、报告管理系统、预警系统、智能分级系统、科研与数据支持系统、脑认知能力训练系统等。

(2)系统应采用国内首创的心身一体“评估”+“干预”复合型技术方案,在双向心理自主神经评估功能的基础上,将专业的心理训练技术、多维生物反馈技术与中医、健康等医学理论有效融合,依托冥想训练、呼吸训练、自然疗愈训练等CEBT数字干预方法,形成从心理自主神经评估到心身整体干预的闭环式心理服务模式

(3)系统可帮助心理科实现对就诊者的心身状态评估与干预管理,为就诊者构建心理健康档案、心理风险预警、心理大数据统计等功能。可实现心身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干预训练、睡眠及压力管理服务、心身疾病及MUS健康管理等服务。

要求:符合条件的供 (略) 或电话咨询进行实际情况调研, (略) 实际情况的建设方案。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要求供应商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公开的招标意向是本单位该项目招标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招标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有意向供应商请将资质信息及项目参数和报价等资料通过邮件发送到联系人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对本次咨询演示提出询问,请在工作日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吕老师 *@*q.com

办公电话:0470-* 0470-*(节假日除外)

名 称: (略) (略) 信息部

地 址: (略) (略) 门诊楼四楼信息部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对家庭、工作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建立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对于提升个人幸福感、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心理健康管理系统目前广泛应用于医疗领域,为进一步为患者提供心理测评和咨询服务,辅助诊断和治疗心理疾病。 (略) 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管理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心理健康管理系统的建设方案拟定、功能演示及询价等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心理健康管理系统是心身评估技术的计算机智能化应用,核心模块应包括管理系统、测评系统、报告管理系统、预警系统、智能分级系统、科研与数据支持系统、脑认知能力训练系统等。

(2)系统应采用国内首创的心身一体“评估”+“干预”复合型技术方案,在双向心理自主神经评估功能的基础上,将专业的心理训练技术、多维生物反馈技术与中医、健康等医学理论有效融合,依托冥想训练、呼吸训练、自然疗愈训练等CEBT数字干预方法,形成从心理自主神经评估到心身整体干预的闭环式心理服务模式

(3)系统可帮助心理科实现对就诊者的心身状态评估与干预管理,为就诊者构建心理健康档案、心理风险预警、心理大数据统计等功能。可实现心身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干预训练、睡眠及压力管理服务、心身疾病及MUS健康管理等服务。

要求:符合条件的供 (略) 或电话咨询进行实际情况调研, (略) 实际情况的建设方案。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要求供应商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公开的招标意向是本单位该项目招标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招标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有意向供应商请将资质信息及项目参数和报价等资料通过邮件发送到联系人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对本次咨询演示提出询问,请在工作日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吕老师 *@*q.com

办公电话:0470-* 0470-*(节假日除外)

名 称: (略) (略) 信息部

地 址: (略) (略) 门诊楼四楼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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