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盛路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道路工程打通仓盛路至胜利南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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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道路工程( (略) 至胜利 (略)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道路工程( (略) 至胜利 (略) 工程)施工 已由 (略) (略) 以 石行审投资〔2024】329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略) 交投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交投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 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道路全长约145.24米,规划红线宽50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 (略) 。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等。 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略) (略) (略) ,道路全长约145.24米,规划红线宽50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 (略) 。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 (略) 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03 10:00:00 至 2025-01-23 10: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23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交 (略)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的联系人: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电话:0311-#。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毕冬青、郝威、彭玉琦,电话:0311-#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道路工程( (略) 至胜利 (略) 工程)施工 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投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地址: 河 (略) (略) (略) 36号交投大厦 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 联系人: 毕冬青、郝威、彭玉琦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招标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道路工程( (略) 至胜利 (略)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道路工程( (略) 至胜利 (略) 工程)施工 已由 (略) (略) 以 石行审投资〔2024】329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略) 交投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交投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 建设规模: (略) (略) (略) ,道路全长约145.24米,规划红线宽50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 (略) 。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等。 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略) (略) (略) ,道路全长约145.24米,规划红线宽50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 (略) 。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 (略) 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03 10:00:00 至 2025-01-23 10:29:00 ,登录 (略)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23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交 (略)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的联系人: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电话:0311-#。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毕冬青、郝威、彭玉琦,电话:0311-#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略) (平安南大街以西约150米-平安南大街)道路工程( (略) 至胜利 (略) 工程)施工 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投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地址: 河 (略) (略) (略) 36号交投大厦 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柳亚宁、赵雅琳、周欣悦 联系人: 毕冬青、郝威、彭玉琦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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