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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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工作的公告

为提升我县劳动者就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2021〕22号)、《汉源县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印发<汉源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2022〕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定承训机构。

二、比选数量

根据汉源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汉源实际,汉源县定点培训机构须参加此次比选,根据参选机构得分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例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0家,排名前6的为中选机构,小数点后统一舍去只取整数确定,以此类推)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 (略) 二楼会议室进行。

四、参选机构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院校)。

(二)具备承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相应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系、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

(四)近三年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 (略) 罚记录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设立期不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五、比选程序

(一)资料提交

本公告发出后,符合条件且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请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18点前将参选书(A4纸大小,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后报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联系电话:0835-#,联系人:彭虎、#伟伟。

(二)综合评选

评选工作 (略) 、 (略) 、 (略) 、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综合参选机构提供资料、现场问答、近三年工作开展以及2024年承训机构得分等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排名确定中选机构(评选不设相同排名,出现相同分数,以2024年承训机构得分排名确定)。若参选书出现重大错误、原则性错误,取消参选资格。

(三)结果公布与协议签订

评选结果在汉源县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期限1年。

六、资料要求

参选机构提交的评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以下简称:参选书),A4纸大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一)承诺函;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选单位简介、基本情况表、资质证明、专业(职业、工种)批文、主要工种教学计划(大纲)、培训场所、师资配备及教学设备等;

(四)参选机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近三年就业创业培训及学员训后就业情况(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培训机构据实说明);

(六)训后服务、就业推荐等计划;

(七)参选机构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

七、其他事项

待省、市目标任务下达后, (略) 将结合汉源产业发展需求、脱贫人口技能培训需求、技能人才需求和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中途因国家、省、市、县有相应调整的,将按要求调整相关培训计划),承训机构可依据下达的计划自行组织学员实施培训。

附件:1.2025年汉源县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综合评分表

2.2025年汉源县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参选书(参考样式)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2日

为提升我县劳动者就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2021〕22号)、《汉源县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印发<汉源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2022〕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定承训机构。

二、比选数量

根据汉源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汉源实际,汉源县定点培训机构须参加此次比选,根据参选机构得分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例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0家,排名前6的为中选机构,小数点后统一舍去只取整数确定,以此类推)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 (略) 二楼会议室进行。

四、参选机构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院校)。

(二)具备承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相应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系、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

(四)近三年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 (略) 罚记录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设立期不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五、比选程序

(一)资料提交

本公告发出后,符合条件且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请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18点前将参选书(A4纸大小,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后报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联系电话:0835-#,联系人:彭虎、#伟伟。

(二)综合评选

评选工作 (略) 、 (略) 、 (略) 、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综合参选机构提供资料、现场问答、近三年工作开展以及2024年承训机构得分等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排名确定中选机构(评选不设相同排名,出现相同分数,以2024年承训机构得分排名确定)。若参选书出现重大错误、原则性错误,取消参选资格。

(三)结果公布与协议签订

评选结果在汉源县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期限1年。

六、资料要求

参选机构提交的评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以下简称:参选书),A4纸大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一)承诺函;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选单位简介、基本情况表、资质证明、专业(职业、工种)批文、主要工种教学计划(大纲)、培训场所、师资配备及教学设备等;

(四)参选机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近三年就业创业培训及学员训后就业情况(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培训机构据实说明);

(六)训后服务、就业推荐等计划;

(七)参选机构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

七、其他事项

待省、市目标任务下达后, (略) 将结合汉源产业发展需求、脱贫人口技能培训需求、技能人才需求和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中途因国家、省、市、县有相应调整的,将按要求调整相关培训计划),承训机构可依据下达的计划自行组织学员实施培训。

附件:1.2025年汉源县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综合评分表

2.2025年汉源县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参选书(参考样式)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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