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专项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租赁服务
报名起止日期 | 2025年01月03日 16时10分 至 2025年01月09日 17时00分 |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编号 | ZJ2025BJ(略) |
---|---|
项目名称 | (略) 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专项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租赁服务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或合同另行约定)结束。 |
资质(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及条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取得车辆租赁经营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金额说明 | 按合同约定和单价,根据租用车辆车型、数量、天数、行驶里程等据实结算。 此项目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7.(略)元。 |
公告说明 | 各响应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响应人报名表、回避情况声明(见项目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车辆租赁资质; 4.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同类工作的相关业绩或其他能够体现企业竞争实力或车辆条件的证明文件; 5.响应人信用情况(信用 (略) 企业 (略) ); 6.租赁车辆情况及报价:车辆品牌、型号、外观等基本参数以及相应车辆报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5座以下小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所能提供的各型号车辆情况、车辆租赁单价等费用情况)。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项目内容 | 围绕本单位工作需要,临时租用车辆,完成垃圾分类业务检查、跨区调研及其他相关公务活动。 车辆外观颜色能达到满足公务活动的基本要求,车辆性能、车况、内饰等车辆基本属性良好,车辆参数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检测标准,车辆维护保养服务及时到位。 对于本单位提出的用车需求应及时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服务。 |
项目编号 | ZJ2025BJ(略) | 项目名称 | (略) 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专项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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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或合同另行约定)结束。 | ||
资质(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及条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取得车辆租赁经营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金额说明 | 按合同约定和单价,根据租用车辆车型、数量、天数、行驶里程等据实结算。 此项目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7.(略)元。 | ||
公告说明 | 各响应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响应人报名表、回避情况声明(见项目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车辆租赁资质; 4.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同类工作的相关业绩或其他能够体现企业竞争实力或车辆条件的证明文件; 5.响应人信用情况(信用 (略) 企业 (略) ); 6.租赁车辆情况及报价:车辆品牌、型号、外观等基本参数以及相应车辆报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5座以下小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所能提供的各型号车辆情况、车辆租赁单价等费用情况)。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围绕本单位工作需要,临时租用车辆,完成垃圾分类业务检查、跨区调研及其他相关公务活动。 车辆外观颜色能达到满足公务活动的基本要求,车辆性能、车况、内饰等车辆基本属性良好,车辆参数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检测标准,车辆维护保养服务及时到位。 对于本单位提出的用车需求应及时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服务。 |
联系人 | 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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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略)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赵先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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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5年01月03日 16时10分 至 2025年01月09日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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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编号 | ZJ2025BJ(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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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专项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租赁服务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或合同另行约定)结束。 |
资质(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及条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取得车辆租赁经营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金额说明 | 按合同约定和单价,根据租用车辆车型、数量、天数、行驶里程等据实结算。 此项目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7.(略)元。 |
公告说明 | 各响应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响应人报名表、回避情况声明(见项目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车辆租赁资质; 4.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同类工作的相关业绩或其他能够体现企业竞争实力或车辆条件的证明文件; 5.响应人信用情况(信用 (略) 企业 (略) ); 6.租赁车辆情况及报价:车辆品牌、型号、外观等基本参数以及相应车辆报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5座以下小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所能提供的各型号车辆情况、车辆租赁单价等费用情况)。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项目内容 | 围绕本单位工作需要,临时租用车辆,完成垃圾分类业务检查、跨区调研及其他相关公务活动。 车辆外观颜色能达到满足公务活动的基本要求,车辆性能、车况、内饰等车辆基本属性良好,车辆参数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检测标准,车辆维护保养服务及时到位。 对于本单位提出的用车需求应及时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服务。 |
项目编号 | ZJ2025BJ(略) | 项目名称 | (略) 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专项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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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略) 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或合同另行约定)结束。 | ||
资质(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及条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取得车辆租赁经营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金额说明 | 按合同约定和单价,根据租用车辆车型、数量、天数、行驶里程等据实结算。 此项目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7.(略)元。 | ||
公告说明 | 各响应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1.响应人报名表、回避情况声明(见项目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车辆租赁资质; 4.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同类工作的相关业绩或其他能够体现企业竞争实力或车辆条件的证明文件; 5.响应人信用情况(信用 (略) 企业 (略) ); 6.租赁车辆情况及报价:车辆品牌、型号、外观等基本参数以及相应车辆报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5座以下小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所能提供的各型号车辆情况、车辆租赁单价等费用情况)。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围绕本单位工作需要,临时租用车辆,完成垃圾分类业务检查、跨区调研及其他相关公务活动。 车辆外观颜色能达到满足公务活动的基本要求,车辆性能、车况、内饰等车辆基本属性良好,车辆参数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检测标准,车辆维护保养服务及时到位。 对于本单位提出的用车需求应及时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服务。 |
联系人 | 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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