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单一来源
某医院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单一来源
(略) 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2024—JQ28—W5003)
我单位急需采购更换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现将有关需求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28—W5003
三、采购详情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通用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方式 | 推荐供应商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卤素灯 | (略) | 单一来源采购 | 1.生产企业:积水医疗株式会社; 2.配送企业:云 (略) (授权详见附件3) | 适用于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CP3000 |
2 | 抓手(左侧) | (略) | |||
3 | 抓手(右侧) | (略) |
1.采购详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标进口设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略) 出具的授权书。
五、公示期: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可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按下列要求执行:
(1)邮箱: *@*63.com
(2)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公示期满,如无其他供应商响应,此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专机专用见附件1)。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9-(略)
监督部门:某单位纪委; 联系电话:(略)
2025年1月3日
(略) 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2024—JQ28—W5003)
我单位急需采购更换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现将有关需求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28—W5003
三、采购详情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通用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方式 | 推荐供应商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卤素灯 | (略) | 单一来源采购 | 1.生产企业:积水医疗株式会社; 2.配送企业:云 (略) (授权详见附件3) | 适用于积水全自动凝血分析仪CP3000 |
2 | 抓手(左侧) | (略) | |||
3 | 抓手(右侧) | (略) |
1.采购详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标进口设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略) 出具的授权书。
五、公示期: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可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按下列要求执行:
(1)邮箱: *@*63.com
(2)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公示期满,如无其他供应商响应,此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专机专用见附件1)。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9-(略)
监督部门:某单位纪委; 联系电话:(略)
2025年1月3日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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