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智慧生态平台一期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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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智慧生态平台一期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一、招标条件

“ (略) (一期)项目(第二次)”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 (略) 201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项目废标。现发布本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X-ZB-2024-013

项目名称: (略) (一期)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5.*元

最高限价:345.*元

招标需求: (略) (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应用、生态环境任务协同指挥调度中心、生态环境运营管理智能驾驶舱、统一移动应用、监控中心大屏硬件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书面合同签订之后8个月。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中标单位派驻至少2名人员驻点进行现场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者 (略) 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 (略) 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承诺函。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二)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四)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8、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10恩 (略) 。

3、方式: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201室)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官网 (略) 招标采购版块(网址:http://**)、恩施州国有资本 (略) 官网(网址: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州 (略)

地 址: (略) 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8楼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 话:0718-*

招标代理机构:恩 (略)

地 址: (略) 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7楼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718-*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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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略) (一期)项目(第二次)”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 (略) 201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项目废标。现发布本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X-ZB-2024-013

项目名称: (略) (一期)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5.*元

最高限价:345.*元

招标需求: (略) (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应用、生态环境任务协同指挥调度中心、生态环境运营管理智能驾驶舱、统一移动应用、监控中心大屏硬件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书面合同签订之后8个月。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中标单位派驻至少2名人员驻点进行现场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者 (略) 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 (略) 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承诺函。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二)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四)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8、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10恩 (略) 。

3、方式: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201室)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官网 (略) 招标采购版块(网址:http://**)、恩施州国有资本 (略) 官网(网址: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州 (略)

地 址: (略) 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8楼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 话:0718-*

招标代理机构:恩 (略)

地 址: (略) 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7楼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718-*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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