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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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

项目编号:WF*

谈判公告

1 项目名称: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

2 项目编号:WF*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用于激光等离子体图像测试,可利用激光等离子体的自发光,经由单个入射光学窗口,在同一方 (略) 分光成像。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用于激光等离子体图像测试,可利用激光等离子体的自发光,经由单个入射光学窗口,在同一方 (略) 分光成像;

★2、组件需与项目组提供的四个ICCD相机匹配使用,预留相应的接口,使得四 (略) 的像面分别位于四个ICCD相机的记录面,在单次激光打靶实验中实现四个时刻的激光等离子体图像记录;

3、在进行四个时刻激光等离子体图像测试时,需有效抑制内部杂散光的干扰,保证单个时刻的时间分辨优于10ns;

★4、 (略) 分光成像的像面需保持较好一致性, (略) 之间的像面光亮度偏差小于10%,放大倍数差异小于2%,并通过激光等离子体物理实验验证;

5、接收激光等离子体自发光的入射光学窗口位于组件最前端,其通光孔径不小于50mm;

6、物方视场不小于35*35mm,不大于40*40mm,经组件分光并缩比成像,使得四个像面的尺寸均满足项目组提供的ICCD相机记录面10*10mm;

7、组件的工作距离覆盖700mm到1200mm,在此范围可调;

8、组件结构紧凑,光路部分用外壳包裹,整体的长、宽、高应控制在1300*400*400mm以下;

9、配备5维电动调节支架,可实现前后、左右平移调节和升降调节,以及俯仰、旋转调节,平移行程不低于40mm,升降行程不低于15mm,俯仰、旋转行程不低于20°;

10、运输过程中洁净包装,提供可重复利用的仪器箱。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77.*元

3.4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略) 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级(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 (略) 完整;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 (略) 至2025年01月10日;

(2)发售时间:2025年01月13日起至2025年01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4.2条(1)~(3)款内容)。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5年0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

8 联系方法: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王工/柴工

电话:029-*/029-*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联系人:杜工/王工

电话:*/029-*

邮箱:*@*hinapsp.cn



,陕西, (略) , (略) ,西安,029-8
项目编号:WF*

谈判公告

1 项目名称: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

2 项目编号:WF*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用于激光等离子体图像测试,可利用激光等离子体的自发光,经由单个入射光学窗口,在同一方 (略) 分光成像。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激光等离子体四路分光成像组件用于激光等离子体图像测试,可利用激光等离子体的自发光,经由单个入射光学窗口,在同一方 (略) 分光成像;

★2、组件需与项目组提供的四个ICCD相机匹配使用,预留相应的接口,使得四 (略) 的像面分别位于四个ICCD相机的记录面,在单次激光打靶实验中实现四个时刻的激光等离子体图像记录;

3、在进行四个时刻激光等离子体图像测试时,需有效抑制内部杂散光的干扰,保证单个时刻的时间分辨优于10ns;

★4、 (略) 分光成像的像面需保持较好一致性, (略) 之间的像面光亮度偏差小于10%,放大倍数差异小于2%,并通过激光等离子体物理实验验证;

5、接收激光等离子体自发光的入射光学窗口位于组件最前端,其通光孔径不小于50mm;

6、物方视场不小于35*35mm,不大于40*40mm,经组件分光并缩比成像,使得四个像面的尺寸均满足项目组提供的ICCD相机记录面10*10mm;

7、组件的工作距离覆盖700mm到1200mm,在此范围可调;

8、组件结构紧凑,光路部分用外壳包裹,整体的长、宽、高应控制在1300*400*400mm以下;

9、配备5维电动调节支架,可实现前后、左右平移调节和升降调节,以及俯仰、旋转调节,平移行程不低于40mm,升降行程不低于15mm,俯仰、旋转行程不低于20°;

10、运输过程中洁净包装,提供可重复利用的仪器箱。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77.*元

3.4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略) 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级(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 (略) 完整;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 (略) 至2025年01月10日;

(2)发售时间:2025年01月13日起至2025年01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4.2条(1)~(3)款内容)。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5年0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

8 联系方法: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王工/柴工

电话:029-*/029-*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06号陕西省水务大厦7楼707室

联系人:杜工/王工

电话:*/029-*

邮箱:*@*hinaps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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