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水稻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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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水稻补贴公示

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水稻)补贴公示

(略) 关于提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相关政策,以及《关于射阳县2024年中央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的批复》(射农发〔2024〕267号、射财农〔2024〕48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支持从事水稻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我县“吨半粮”试验示范的种植主体,着力引导水稻机插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关键技术应用,实现水稻单产提升不低于2023年单产的5%(2024年达到647公斤/亩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直接奖补,经测算补贴标准为#/亩,同一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元。现根据最终测产结果和第三方对各主体种植面积核定,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主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射阳县 (略) 种植业科反映,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515-#。

附件:射阳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名录.xlsx

射阳县 (略)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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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水稻)补贴公示

(略) 关于提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相关政策,以及《关于射阳县2024年中央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的批复》(射农发〔2024〕267号、射财农〔2024〕48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支持从事水稻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我县“吨半粮”试验示范的种植主体,着力引导水稻机插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关键技术应用,实现水稻单产提升不低于2023年单产的5%(2024年达到647公斤/亩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直接奖补,经测算补贴标准为#/亩,同一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元。现根据最终测产结果和第三方对各主体种植面积核定,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主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射阳县 (略) 种植业科反映,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515-#。

附件:射阳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名录.xlsx

射阳县 (略)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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