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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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大党发〔2024〕107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略)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 (略) 教职工考核工作。

组长:邓光存、苏建宇

成员:李敏、李乐、杜军、郑国琦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结合岗位分类、综合评价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略) 各项工作不断开展。

三、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班子由学校考核组具体实施。教职工(含返聘教学科研人员) (略) 具体实施。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年度考核表》。

四、考核办法与等次确定

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年度考核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要求撰写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进行工作述职。2024年10月1日以后调整岗位的教职工仍在原单位按原岗位考核。全院按照考核人数的19%推荐优秀。优秀人员推荐要综合考虑被考核人的教学、科 (略) 公共事务服务的情况,同等条件下, (略) 公共服务人员优先推荐。2 (略) 教职工70人参加考核,其中中层领导干部考核4人,其他教职工考核66人,推荐优秀人数为12人。考核分为正高组、副高组和中级组(含初级)三组进行。

(一)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学校考核组负责同意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考核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客观撰写本人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于2025 年 1 月 5 日前在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选择【教师画像】、进入【民主测评】、选择【年度考核】模块、点击【考核填报】,按照个人考核填报模版上传本人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

2.组织现场述职。校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按照分组安排组织二级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现场述职,现场述职会由各考核组组长主持,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应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班子副职控制在5分钟以内,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提纲见附件2。

3.开展线上测评。各测评主体于 2025 年 1 月 7—8 日登录民主测评系统,对被测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表填报。管理服务工作人员须在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3)并下载打印,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交考核组。

5.考核档次确定。2025 年 1 月 9 日前,依据民主测评系统汇总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综合得分,中层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科级及以下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同类型单位的同类别应参加考核的中层领导干部总数 17%、各单位应参加考核的科级及以下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总数 19%的优秀比例提出档次意见,由学校根据单位考核结果和工作实际统筹确定。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考核档次。

6.考核材料归档。各考核组根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结果填写考核档次意见,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含电子版)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归档。

(二)教职工考核

1、考核内容

对照岗位分类、岗位等级的聘任条件、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略) 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本职工作的岗位要求,撰写考核登记表,在各考核组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2)参加教职工考核人 (略) 上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进入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进行填报),考 (略) 在人事信息系统填写。

(3)考核结束后,学院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导出打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教职工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其中,拟评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须撰写书面工作总结,由单位审核后一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4)《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须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等次顺序填写。凡被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 “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所在单位须附评定说明材料;不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注明原因。

(5)程序及时间要求:

考核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1月2日前,制定考核方案,在单位公示。

2) 2025年1月4日—2024年1月6日,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各考核组将考 (略) 。

3)2025年1月7日前, (略) 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会,确定考 (略) 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4) 2025年1月8日前,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三)返聘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学院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填报《返聘人员考核表》(见附件2),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

事管理办公室。

(四)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

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考核。根 (略) 相关要求,对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进行考核,可与年度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才管理办公室。


宁夏大学 (略)

2025年1月2日


为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大党发〔2024〕107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略)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 (略) 教职工考核工作。

组长:邓光存、苏建宇

成员:李敏、李乐、杜军、郑国琦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结合岗位分类、综合评价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略) 各项工作不断开展。

三、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班子由学校考核组具体实施。教职工(含返聘教学科研人员) (略) 具体实施。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年度考核表》。

四、考核办法与等次确定

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年度考核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要求撰写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进行工作述职。2024年10月1日以后调整岗位的教职工仍在原单位按原岗位考核。全院按照考核人数的19%推荐优秀。优秀人员推荐要综合考虑被考核人的教学、科 (略) 公共事务服务的情况,同等条件下, (略) 公共服务人员优先推荐。2 (略) 教职工70人参加考核,其中中层领导干部考核4人,其他教职工考核66人,推荐优秀人数为12人。考核分为正高组、副高组和中级组(含初级)三组进行。

(一)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学校考核组负责同意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考核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客观撰写本人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于2025 年 1 月 5 日前在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选择【教师画像】、进入【民主测评】、选择【年度考核】模块、点击【考核填报】,按照个人考核填报模版上传本人年度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

2.组织现场述职。校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按照分组安排组织二级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现场述职,现场述职会由各考核组组长主持,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应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班子副职控制在5分钟以内,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提纲见附件2。

3.开展线上测评。各测评主体于 2025 年 1 月 7—8 日登录民主测评系统,对被测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表填报。管理服务工作人员须在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3)并下载打印,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交考核组。

5.考核档次确定。2025 年 1 月 9 日前,依据民主测评系统汇总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综合得分,中层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科级及以下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同类型单位的同类别应参加考核的中层领导干部总数 17%、各单位应参加考核的科级及以下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总数 19%的优秀比例提出档次意见,由学校根据单位考核结果和工作实际统筹确定。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考核档次。

6.考核材料归档。各考核组根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结果填写考核档次意见,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含电子版)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归档。

(二)教职工考核

1、考核内容

对照岗位分类、岗位等级的聘任条件、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略) 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本职工作的岗位要求,撰写考核登记表,在各考核组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2)参加教职工考核人 (略) 上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进入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进行填报),考 (略) 在人事信息系统填写。

(3)考核结束后,学院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导出打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教职工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其中,拟评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须撰写书面工作总结,由单位审核后一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4)《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须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等次顺序填写。凡被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 “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所在单位须附评定说明材料;不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注明原因。

(5)程序及时间要求:

考核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1月2日前,制定考核方案,在单位公示。

2) 2025年1月4日—2024年1月6日,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各考核组将考 (略) 。

3)2025年1月7日前, (略) 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会,确定考 (略) 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4) 2025年1月8日前,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三)返聘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学院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填报《返聘人员考核表》(见附件2),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

事管理办公室。

(四)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

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考核。根 (略) 相关要求,对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进行考核,可与年度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享 (略) 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才管理办公室。


宁夏大学 (略)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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