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社门头区块“以房换地”项目房屋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社门头区块“以房换地”项目房屋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龙泉经 (略) (略) 块“以房换地”项目房屋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http://**)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S-2024(026)号
项目名称:浙江龙泉经 (略) (略) 块“以房换地”项目房屋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建设 (略) 开标室( (略) (略) 德光大厦三楼)( (略)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 (略) 发布。
4.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 (略) 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龙泉经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德光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浙江龙泉经 (略) (略) 块“以房换地”项目房屋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http://**)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S-2024(026)号
项目名称:浙江龙泉经 (略) (略) 块“以房换地”项目房屋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建设 (略) 开标室( (略) (略) 德光大厦三楼)( (略)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 (略) 发布。
4.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 (略) 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龙泉经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德光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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