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
项目编号:*0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邹志强 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5-01-03 20:35 - 2025-01-08 18:00
采购单位:江西省水利厅本级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描述: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主要建设内容为:按实验室要求进行室内装修并设置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的台柜及通风柜等;配置液相色谱质谱仪1套、多通道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套、连续流动分析仪1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无人采样机1套;升级现有实验室信息系统1套。;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主要建设内容为:按实验室要求进行室内装修并设置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的台柜及通风柜等;配置液相色谱质谱仪1套、多通道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套、连续流动分析仪1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无人采样机1套;升级现有实验室信息系统1套。;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 |
附件: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电子卖场).doc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电子卖场).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略) 朝阳洲街道 (略) 68号省水利厅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 |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证明扫描件)、设备。 4.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参与该项目结算评审的技术人员须不少于2名注册造价师(其中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的注册证书(人证合一)、身份证、社保、医保扫描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最近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3年无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行为。 8.无不良诚信记录。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 (略) 场监 (略) 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信用记录查阅结果截图。 9.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有省级及以上财政投资结算评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且出具的工程结算评审报告须满足江西省财政厅财政评审报告备案有关要求。 10.项目经财政主管部门复核、审计或巡视发现误差在5%(含)以上的,工程结算评审机构须主动配合退还该项目全部评审费用。 1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内容为符合第6-10条要求。 12.工程结算评审核减项目及金额,须经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结算评审机构及所涉及的施工单位确认。结算审减费用参照《江西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管理办法》的取费标准执行。 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第4条关于技术人员要求派遣工作人员在 (略) 现场办公(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食宿供应商自理),直到工程结算评审报告经江西省水利厅审核通过后方可离开。 1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对项目进行实体勘测。 15.工程结算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以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不得参与:①已经为项目提供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回避;②与已提供本条第一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及其他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③第三方机构评审人员与被委托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况的,应当回避;④其他回避的事项。 16.供应商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评审全部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
项目编号:*0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邹志强 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5-01-03 20:35 - 2025-01-08 18:00
采购单位:江西省水利厅本级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描述: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主要建设内容为:按实验室要求进行室内装修并设置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的台柜及通风柜等;配置液相色谱质谱仪1套、多通道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套、连续流动分析仪1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无人采样机1套;升级现有实验室信息系统1套。;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主要建设内容为:按实验室要求进行室内装修并设置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的台柜及通风柜等;配置液相色谱质谱仪1套、多通道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套、连续流动分析仪1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无人采样机1套;升级现有实验室信息系统1套。;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 |
附件: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电子卖场).doc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电子卖场).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略) 朝阳洲街道 (略) 68号省水利厅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 | 江西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工程财政结算评审采购要求说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证明扫描件)、设备。 4.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参与该项目结算评审的技术人员须不少于2名注册造价师(其中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的注册证书(人证合一)、身份证、社保、医保扫描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最近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3年无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行为。 8.无不良诚信记录。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 (略) 场监 (略) 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信用记录查阅结果截图。 9.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有省级及以上财政投资结算评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且出具的工程结算评审报告须满足江西省财政厅财政评审报告备案有关要求。 10.项目经财政主管部门复核、审计或巡视发现误差在5%(含)以上的,工程结算评审机构须主动配合退还该项目全部评审费用。 1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内容为符合第6-10条要求。 12.工程结算评审核减项目及金额,须经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结算评审机构及所涉及的施工单位确认。结算审减费用参照《江西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管理办法》的取费标准执行。 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第4条关于技术人员要求派遣工作人员在 (略) 现场办公(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食宿供应商自理),直到工程结算评审报告经江西省水利厅审核通过后方可离开。 1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对项目进行实体勘测。 15.工程结算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以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不得参与:①已经为项目提供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回避;②与已提供本条第一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及其他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③第三方机构评审人员与被委托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况的,应当回避;④其他回避的事项。 16.供应商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评审全部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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