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检验项目外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部分检验项目外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部分检验项目外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内容:检验外送项目(详见附件)
二、服务标准:
1、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保证检验 (略) 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 (略) LIS和HIS系统对接(对接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使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保证病人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也可以在终端电脑安装由中标单位提供的报告软件, (略) 络传送,检验报告的打印由中标人负责。如报告软 (略) 检验科的电脑上,网络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
2、对于采购人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对病人的信息和检验项目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信息。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需向有关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
3、在收取标本时确保标本的有效性、完好性,不合格的标本拒收。标本转运应按照《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
4、采购人如果对于供应商出具的检验报告有质疑,向供应商提供复检要求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进行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及实施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
检验部分项目服务外包一项,具体服务量以实际结算为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仅符合行业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还应满足采购人有效使用的要求。
2、采购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费用支付:
每月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每月服务数量×具体服务单价。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设有医学检验科(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
本公告自发布日期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逾期不予接收。
五、所需纸字版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证明文件;
4、电子版资质材料及报价发送至邮箱。议价当日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和报价,电子版报价(U盘),不得更改附件明细顺序。
六、报价说明
1、供应商所提供的检验项目在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行 (略) 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分项报价,单位为:元/例,最终的结算价格按照各项目报价据实结算。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使用设备、配件、耗材等)、工时费、成本、交通费、车辆使用费、管理费等;
七、联系方式
采购办 *
?技术联系人 检验科 *
地 址: (略) (略) 采购办
邮 箱:*@*q.com
附件:外送检验项目
(略) (略)
2024年7月3日
(略) (略) 部分检验项目外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内容:检验外送项目(详见附件)
二、服务标准:
1、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保证检验 (略) 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 (略) LIS和HIS系统对接(对接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使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保证病人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也可以在终端电脑安装由中标单位提供的报告软件, (略) 络传送,检验报告的打印由中标人负责。如报告软 (略) 检验科的电脑上,网络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
2、对于采购人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对病人的信息和检验项目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信息。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需向有关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
3、在收取标本时确保标本的有效性、完好性,不合格的标本拒收。标本转运应按照《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
4、采购人如果对于供应商出具的检验报告有质疑,向供应商提供复检要求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进行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及实施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
检验部分项目服务外包一项,具体服务量以实际结算为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仅符合行业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还应满足采购人有效使用的要求。
2、采购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费用支付:
每月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每月服务数量×具体服务单价。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设有医学检验科(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
本公告自发布日期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逾期不予接收。
五、所需纸字版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证明文件;
4、电子版资质材料及报价发送至邮箱。议价当日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和报价,电子版报价(U盘),不得更改附件明细顺序。
六、报价说明
1、供应商所提供的检验项目在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行 (略) 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分项报价,单位为:元/例,最终的结算价格按照各项目报价据实结算。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使用设备、配件、耗材等)、工时费、成本、交通费、车辆使用费、管理费等;
七、联系方式
采购办 *
?技术联系人 检验科 *
地 址: (略) (略) 采购办
邮 箱:*@*q.com
附件:外送检验项目
(略) (略)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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