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第三方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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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第三方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合肥经济技 (略)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选机构必须 (略) 经济技 (略) 。

二、遴选原则


(一)自主申报原则。根据相关申请要求,符合资质的非学科机构可自主向合肥经开实验学校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均可参与遴选,遴选过程公平公正,遴选结果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原则。遴选旨在丰富服务内容,满足个性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彰显办学特色,促进全面育人。第三方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动态评价原则。学校结合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反馈,定期对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

1.具有相应资质(参选机构必须 (略) 经济技 (略)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范围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等,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在市场监管或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2.具有良好社会声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行为规范,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经验的,优先入选。

3.具有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有核心课程和师资管理经验,至少拥有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特色课程类别中的一类特色课程品牌;课程思想导向正确,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课程内容设计具有知识性、系统性和趣味性等特点,课程配套材料(含教材)符合规定,能满足学生阶梯式、渐进式学习需求。不得提供使用境外课程。

4.具有健全的师资队(略)。具备与机构所属课程一致的相应专业师资,为学生及时完整开展授课服务。机构进校师资参照第三方专业人员遴选条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业务专长和从业经验;其中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科技厅、文旅厅、 (略) 、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基〔2021〕21号)相关规定。

(二)第三方专业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3.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者不予遴选。


四、申报条件


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递交相应文件,并提交遴选文件的原件进行当场验证,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②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

③区级课后服务入库截图;

④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明;

⑤入校教师身份、资质、无犯罪等相关证明;

⑥课程设置相关材料;

⑦课后服务经验材料;

⑧其他材料。

对拟安排进入校内进行服务的管理人员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以及专职、兼职教师数量及来源、管理安排情况、个性服务课程表,教材来源,合法性及收费标准等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按照顺序整理提交


五、遴选流程


1.材料送交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5: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式三份),相关原件交送材料时查验后退回。

2.遴选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2:00

3.遴选地点:合肥经开实验学校仰止楼五楼会议室。

4.联系电话:周老师:(略)

合肥经开实验学校

2025年1月3日

为了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合肥经济技 (略)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选机构必须 (略) 经济技 (略) 。

二、遴选原则


(一)自主申报原则。根据相关申请要求,符合资质的非学科机构可自主向合肥经开实验学校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均可参与遴选,遴选过程公平公正,遴选结果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原则。遴选旨在丰富服务内容,满足个性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彰显办学特色,促进全面育人。第三方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动态评价原则。学校结合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反馈,定期对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

1.具有相应资质(参选机构必须 (略) 经济技 (略)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范围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等,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在市场监管或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2.具有良好社会声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行为规范,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经验的,优先入选。

3.具有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有核心课程和师资管理经验,至少拥有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特色课程类别中的一类特色课程品牌;课程思想导向正确,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课程内容设计具有知识性、系统性和趣味性等特点,课程配套材料(含教材)符合规定,能满足学生阶梯式、渐进式学习需求。不得提供使用境外课程。

4.具有健全的师资队(略)。具备与机构所属课程一致的相应专业师资,为学生及时完整开展授课服务。机构进校师资参照第三方专业人员遴选条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业务专长和从业经验;其中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科技厅、文旅厅、 (略) 、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基〔2021〕21号)相关规定。

(二)第三方专业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3.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者不予遴选。


四、申报条件


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递交相应文件,并提交遴选文件的原件进行当场验证,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②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

③区级课后服务入库截图;

④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明;

⑤入校教师身份、资质、无犯罪等相关证明;

⑥课程设置相关材料;

⑦课后服务经验材料;

⑧其他材料。

对拟安排进入校内进行服务的管理人员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以及专职、兼职教师数量及来源、管理安排情况、个性服务课程表,教材来源,合法性及收费标准等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按照顺序整理提交


五、遴选流程


1.材料送交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5: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式三份),相关原件交送材料时查验后退回。

2.遴选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2:00

3.遴选地点:合肥经开实验学校仰止楼五楼会议室。

4.联系电话:周老师:(略)

合肥经开实验学校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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