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0版)》《国家 (略) 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中心对2024年第一、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中的涉案医药企业进行了信 (略) 置,现请相关企业(见附表)至我中心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
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65 (略) 药 (略)
联系电话:0851-*
附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领取企业名单
(略)
2025年1月3日
附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领取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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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0版)》《国家 (略) 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中心对2024年第一、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中的涉案医药企业进行了信 (略) 置,现请相关企业(见附表)至我中心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
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65 (略) 药 (略)
联系电话:0851-*
附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领取企业名单
(略)
2025年1月3日
附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领取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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