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营盘路12-3-1,夷陵大道67号承重柱应急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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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营盘路12-3-1,夷陵大道67号承重柱应急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华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西陵街 (略) 的委托, (略) (略) (略) 12-3-1,夷陵大道67号承重柱应急加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YCZB-(略)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12-3-1,夷陵大道67号承重柱应急加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56元

  5.采购内容: (略) (略) (略) 12-3-1、夷陵大道67号房屋阳台承重柱进行加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 (略) (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大华 (略) (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 (略) 会议室(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 (略) 会议室(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地点:大华 (略) 会议室(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2.公告发布媒体: (略) (略) (略) (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西陵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人:李慕窅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张黎云

  联系方式:(略)

  大华 (略) (略) (略) 人民政府西陵街 (略) 的委托, (略) (略) (略) 12-3-1,夷陵大道67号承重柱应急加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YCZB-(略)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12-3-1,夷陵大道67号承重柱应急加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56元

  5.采购内容: (略) (略) (略) 12-3-1、夷陵大道67号房屋阳台承重柱进行加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 (略) (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大华 (略) (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 (略) 会议室(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 (略) 会议室(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地点:大华 (略) 会议室(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2.公告发布媒体: (略) (略) (略) (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西陵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人:李慕窅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 (略)

  地址: (略) 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张黎云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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