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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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 (略) /五公司/天全县污染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04 23:41:53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08 12:00:00
内容:

谈判文件编号:(略)-WZ-2024-03


物资名称:商品砼

包 件 号:SPT-01

采购组织单位: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一、 采购条件

二、 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五、 答疑

六、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谈判时间、地点

九、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 谈判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谈判预备会、提出问题及澄清

1.10 分包、转包

1.11 偏离

二、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三、谈判申请文件

3.1 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3.2 谈判报价

3.3 谈判有效期

3.4 谈判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四、谈判申请文件

4.1 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4.3 谈判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谈判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5.2 谈判程序

六、评审

6.1谈判评审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说明

七、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签约通知

7.3 签订合同

八、 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

8.1重新谈判

8.2 不再谈判

九、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谈判评审小组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二、谈判评审小组

三、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四、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七章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2近年财务状况表

4.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4.4近年完成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表

4.5履约信用证明

4.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表

4.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5.谈判报价资料

5.1报价表(本报价表适用第一次、二次报价)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竞争性谈判公告(商品砼)

谈判编号: (略)-WZ-2024-03

一、 采购条件

本次竞谈项目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中国铁建、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就本工程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的商品砼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商品砼。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需求一览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谈判物资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能力:月供应商品砼不低于(略)方。

3.3财务能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整;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2023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须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有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1份。

3.5资质条件:满足采购人需要,满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注册资金规定,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 (略) 于被取消合作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22年-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略) 于禁止或取消合作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7供货业绩: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2022-2023年有同类货物供应的良好业绩,并且在建设项目中有过一个以上项目供应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复印件)。

3.8其他要求:

(1)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应独立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2)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中存在以下所禁止的行为之一者,被视 (略) 理,采购人保留取消其竞争性谈判或中标的权利,并可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从其他候选中标人中选定中标人。

①参与竞争性谈判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附属机构;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冻结, (略) 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⑤缺乏有效生产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

⑥完税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不齐全的;

⑦两个及以上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关系。

⑧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将购买采购文件款电汇至本次竞争性谈判收款账户,(户名:中 (略) (略) 天全污染治理项目部,开户行:交通银行 (略) 支行,账号:(略)(略) ),并将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详见附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争性谈判报名登记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人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采购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如三证合一,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标书购买联系人:赵玉庭(电话:(略),邮箱:*@*q.com)。采购人收到采购文件购买款及相关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各供应商邮箱。

4.2本次购买谈判文件每包件300元整,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谈判保证金5000元。

购买标书款与保证金款的形式:电汇(报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凡是个人账户汇出的竞争性谈判人一律 (略) 理,电汇时备注需标注包件号。

4.4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再发售纸质版谈判文件,以电子版谈判文件为准。

4.5领取购买谈判文件发票的方式:请在递交谈判文件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自行领取。

五、 答疑

供应商仔细阅读文件后,若有需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25年1月3日中午12时00分前将需澄清问题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com。同时附上相同的word版本。

六、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谈判文件递交地点: (略) 。

6.2请各响应人在2025年1月5日14 (略) 台上传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 (略) (网址: http://**)发布。

八、谈判时间、地点

8.1谈判时间: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

8.2谈判地点: (略)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谈判组织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汽车客运站旁

联系人及电话:赵玉庭 (略)

电子邮箱:*@*q.com

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汽车客运站旁

联系人及电话:赵玉庭 (略)

电子邮箱:*@*q.com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表1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略)-WZ-2024-03

包件号:SPT-01

物资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期

文件售价

谈判保证金

1

商品砼

C30P8

2191

(略)

买方工地指定收货人

/

2025年1月至工程结束

300元

5000元

2

商品砼

C15

1200

3

商品砼

C20

10

4

商品砼

C25

1386

5

商品砼

C30

757

6

商品砼

C35

14

7

商品砼

C20细石

23

8

商品砼

C25细石

17

合计





5598







(此数量仅作为投标时参考,最终供货数量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但单价不变。(按包件分别填写)


附表2

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谈判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声明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购买人(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1.1.2

竞争性谈判编号

(略)-WZ-2024-03

1.1.3

采购人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1.4

采购组织单位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1.5

项目名称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1

竞争性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或供应能力

详见谈判公告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8)其他情形:

①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 (略) 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②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内,被推荐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④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⑤近三年(2021年-2023年) (略) 级以上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 (略) 罚的。

⑥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1.9.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5年1月3日12时00分

1.9.3

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接到谈判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接到谈判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谈判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第七章:谈判文件申请格式

3.3.1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 120 天

3.4.1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

2.谈判保证金金额:每包件5000元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 (略) (略) 天全污染治理项目部,开户行:交通银行 (略) 支行,账号:(略)(略);汇款单上须注明谈判项目谈判编号及包件号,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4.供应商须保证谈判保证金在2025年1月4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5.供应商应在谈判申请文件中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5.4

质量保证证明能力

详见谈判公告。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合同份数、年份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5.8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竞争性谈判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或)加盖单位公章。

3.6.4

谈判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1份,供应商如成功签约且采购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谈判申请文件

3.6.5

装订要求

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件号和供应商全称,注明“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 (略) 应有密封章

4.2.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间

2025年1月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4.2.2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地点

中 (略) (略) 雅安项目部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谈判申请文件

√ 否

□是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中 (略) (略) 雅安项目部会议室

5.2

谈判程序

1、本次竞争性谈判分为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经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全部通过评审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根据第二轮报价的情况,按照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确定签约候选人。

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信息;(3)供应商代表、监督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4)本次谈判开标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逆序进行;(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首次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但供应商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7)开标结束。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

7.3.1

履约担保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3

签约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组织单位向未被推荐为签约供应商且未出现第二章3.4.4款情况的供应商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签约供应商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注:退还谈判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含有开标时间、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包件号、应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额、收款帐号等信息的《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申请书》(附件六,将盖公司财务章以及公章鲜章申请书原件邮寄到采购组织单位后,方可办理),收款帐号信息必须与汇入谈判保证金的帐号信息一致。

10.1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 (略) ,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2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3

首次报价表中的到站单价、到站总价取整数。

10.4

签约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与签约供应商签订合同。

10.5

1.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评审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竞争性谈判人须提供一票制)


一、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谈判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物资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经批准后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谈判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组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谈判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谈判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谈判公告;

(2)生产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3)财务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5)供货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

(6)其他要求:见谈判公告。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谈判采购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冻结, (略) 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关系。

(8)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谈判预备会、提出问题及澄清

1.9.1本次谈判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1.9.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 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谈判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申请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要求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组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确认通知格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3天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三、谈判申请文件

3.1 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谈判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3.2 谈判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七章“谈判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谈判物资首次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3.2.3

1.结算:混凝土实行浮动价结算,结算数量按以交货地点验收数量为准。即结算单价=基准价*(1+浮动比例)*税率,浮动比例可为正/负。执行过程中基准价按照供应周期内四川省工程 (略) 发布的天全县商品混凝土对应规格型号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价。(例:供应期为2024年11月20-12月19日,结算基准价为四川省工程 (略) 发布的天全县12月份混凝土各规格 (略) 价),其他标号商品混凝土结算价以此类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进行结算。

为便于谈判报价时计算谈判合价,本次竞谈采用2024年11月份四川省工程 (略) 发布的天全县信息价为基准价进行报价(各种型号的浮动比例必须一致),谈判报价基准单价如下: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基准价(不含税)

商品砼

C30P8

m3

530元/m3

商品砼

C15

m3

490元/m3

商品砼

C20

m3

500元/m3

商品砼

C25

m3

515元/m3

商品砼

C30

m3

530元/m3

商品砼

C35

m3

540元/m3

商品砼

C20细石

m3

500元/m3

商品砼

C25细石

m3

515元/m3

2.供应期规定: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3.计量方法:清单验收,过磅复核,根据技术规格书容重计算方量,偏差-0.6%以内的按送货单进行计量,偏差小于-0.6%,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

4.验收方法:验收方式为过磅抽查,抽查标准为:C15混凝土每方重量2.33吨,C20混凝土每方重量2.33吨;C25混凝土每方重量2.35吨;C30混凝土每方重量2.37吨;C35混凝土每方重量2.38吨(该标准为商砼站提供的配合比组成的单方混凝土重量)若抽查时出现重量少于配合比重量时,则不予结算同一批次混凝土金额。

5.货款支付

⑴货款的支付时间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该批物资价值剩余的货款,买方在90日内支付该货款60%,剩余35%在270日内支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保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此期间质保金不计息)。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⑵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出租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出租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预付货款:无 。

3.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以最终报价为准。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申请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

3.4 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谈判申请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3采购人与签约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其他供应商和签约供应商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谈判申请文件;

(2)签约供应商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卖方必须保证材料的供应,因供应不及时造成买方停供待料现象,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全额扣除卖方的履约保证金。

(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附主要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竞谈人须提供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3.6.1谈判申请文件应按第七章“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申请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谈判申请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谈判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谈判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设备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谈判申请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谈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谈判申请文件

4.1 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谈判申请文件正本(谈判申请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2密封件之二:供应商应将所有的谈判申请文件副本(谈判申请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谈判申请文件电子版(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不接受光盘形式)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申请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谈判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谈判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5.2 谈判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谈判申请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进行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供应商退场等候,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全部审核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8)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尾数淘汰制,对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根据其报价情况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若通过评审的供应商人数少于四家(含)的,供应商均可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五至六家的,首轮(次)报价最高者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多于七家(含)的,首轮(次)报价排序为第七名及以后的供应商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生产能力、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争性谈判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六、评审

6.1谈判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谈判评审小组负责。

6.1.2谈判评审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说明

6.3.1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是根据谈判产品的技术参数和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售后服务、工程业绩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公正评选拟选供货单位。

6.3.2拟选供货单位将授予对采购方最有利的供应商(技术质量、价格、服务等)。

6.3.3采购人无义务就评审结果向供应商做任何解释。

6.3.4供应商须对采购方就提交谈判申请文件资料和谈判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供应商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6.3.5无论被选用与否,谈判资料概不退还。

6.3.6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即为拟选单位。

6.3.7本次谈判若不能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谈判无效。

七、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供应商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谈判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标书文件袋内。

7.1.2编制谈判申请文件时,各供应商将优惠价格及相关优惠条件体现在总报价内。

7.1.3第一轮开标后就技术标准、图纸要求的符合性、报价错误等内容进行议标确认。

7.1.4对于供应商单价中不平衡报价,采购人可能将不予考虑。

7.1.5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争性谈判报价。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竞谈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签约候选人。

7.2 签约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签约供应商发出签约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采购人和签约供应商应当自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应缴纳规定的履约担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约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3.2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 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

8.1重新谈判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少于3个或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交谈判申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谈判。

8.2 不再谈判

按8.1规定重新谈判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以不再进行开标,或者有2家合格供应商时,对此2家进行谈判和评审。

九、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签约;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评审小组的纪律要求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签约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签约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开标记录表

谈判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包件号

供应商

谈判报价(元)

品牌

备注





























































采购人代表: 、 、 、 、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谈判的谈判评审小组,对你方的谈判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谈判评审小组

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谈判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签约通知书

签约通知书

(签约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谈判申请文件已被采购人接受,被确定为签约供应商。

签约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 (采购人名称)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包件号)谈判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备选供应商承诺书

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标人同等条件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谈判评审小组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5 人及以上的单数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谈判文件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谈判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项规定

谈判申请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4 项规定

首次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范围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生产能力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财务能力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供货业绩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3.3

详细评审标准

报价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谈判担保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规定

财务报表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5.3 项规定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科学、合理、可靠

履约能力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报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符合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4

重大偏差

其他情况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报价的评定的;

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3.谈判文件规定可以拒绝的其他情况。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竞争性谈判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签约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

二、谈判评审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2.2谈判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三、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详细评审

3.3.1商务评审

经商务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商务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2技术评审

经技术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4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竞争性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竞争性谈判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谈判申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竞争性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等谈判文件中规定必须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谈判文件的情况);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参与竞谈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申请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竞谈的;

(5)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谈判物资规格型号与竞争性谈判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物资要求的;

(7)对合同条款没有实质性相应的;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10)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1)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

(1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的;

(13)组织供应能力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4)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5)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6)未能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否决其谈判资格的情况。

谈判申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其谈判资格。

3.5 谈判报价的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谈判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谈判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的到站总价/出厂单价予以评定;(采购人根据实际确定采用)

(2)如果发现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竞争性谈判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谈判报价按照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供应商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谈判申请将被拒绝;

(4)谈判价分析:评审委员会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谈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的,评审委员会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5)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供应商报价修正中,供应商修正后的谈判价低于供应商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供应商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供应商最终签约,供应商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不承诺,其谈判申请应被拒绝。

(6)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供应商报价修正中,供应商修正后的谈判报价高于供应商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供应商修正后的谈判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供应商最终签约,供应商应承诺以唱标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不承诺,其谈判申请应被拒绝。

(7)本次谈判报价分两次报价。

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谈判申请文件按拒 (略) 理。只有通过了所有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第二轮报价,评审委员会按评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签约候选人。

(8)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尾数淘汰制,对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根据其报价情况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若通过评审的供应商人数少于四家(含)的,供应商均可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五至六家的,首轮(次)报价最高者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多于七家(含)的,首轮(次)报价排序为第七名及以后的供应商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首次谈判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方将按恶意竞 (略) 理,取消其谈判资格。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争性谈判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3.6 谈判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6.4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谈判申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谈判申请文件应按拒 (略) 理。

3.7 谈判申请文件的拒绝

评审委员会对谈判申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供应商串通竞争性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签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

3.8 评审结果

3.8.1签约候选人: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以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签约候选人。

3.8.2签约能力:对于两个以上供应商谈判报价相同时,则由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财务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审,推荐签约候选人。

3.8.3签约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签约候选人中,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签约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签约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签约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选择签约候选供应商。

3.9 拒绝谈判申请

3.9.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谈判申请,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供应商少于3个使得竞争性谈判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审委员会证实供应商串通进行竞争性谈判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四、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略) 罚的。

4.3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谈判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废标。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谈判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买方:

通讯地址: 邮 箱:

联系人: 手机号:

卖方: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人

通讯地址: 邮 箱:

联系人: 手机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竞争性谈判编号为 的 包件竞谈相关文件),就买方 项目部 的采购事宜达成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及价格、税率及质量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暂定数量

基准价 (不含税)

浮动比例

综合单价 (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综合单价 (含税)

合计金额 (不含税)

合计金额
(含税)

备注

































价税合计金额(RMB)大写:


1.1本合同价款暂定含税总额为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增值税税额为 元(大写: ),税率 。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中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相应调整。

1.2本合同价格为打包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试验费、储存费、运杂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服务费、装卸费、(卸货到买方指定的位置)、摊铺费、垫资所需的资金占用利息费、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抵达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不论任何因素,在完成末次结算前,买方除应付货款外,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1.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以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需要对标的物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进行调整,卖方应予相应调整。

1.4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3) 项执行:

(1) 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版本的有关标准要求,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质量合格认证、符合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货物的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需方相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

第二条 实际结算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计算合同结算金额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且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计算。

特别注意事项:实际交付数量以买方指定的两名验收人员签字为准,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买方指定验收人员如下(如人员变动,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姓名: 、姓名: 。

2.2计量方法:检尺换算方量计量,计件复核。

2.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买方现场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 】‰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 】‰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4采用检尺计量的,必须进行复磅,复磅与检尺计算重量负差不得超过【 /】‰。

2.5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 (略) 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 (略) 进行),复磅数量与买方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 /】‰范围,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 /】‰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第三条 对账结算、发票和货款支付

3.1对账结算

(1)结算方式:按合同第一条表格单价固定结算。

(2)对账结算时间:上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2 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收料单据到买方项目物资部门进行结算,并签认对账单。对账单签认完成后,视为当次对账结算已完成。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他人员均无权代表买方对外签字确认,买方其他人员对外签字确认、签发和出具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资料均无效。

(3)末次结算:买方无供货需求后,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末次结算,完善发票等结算手续,签署结算协议。

3.2发票

(1)每供应期结算后 5 日内,卖方应按已交货付且验收合格、合同约定当期的数额向买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应自开具发票之日起 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双方指定的增值税发票送交人、接收人姓名及签字如下:

卖方签字: ; 买方签字: 。

(3)买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卖方开具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验证。卖方开具的发票经验证不合格的,必须接受买方退票并重新开具能通过税控机验证的发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在此之前,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3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自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前 / 日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先决条件。卖方提交现金履约保证金的,买方在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后 / 个月后无息返还卖方。

买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12 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90日内支付不高于该周期结算货款的60 %,依此类推。剩余35%在270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货物未验收合格或者卖方未提供发票的,买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货款。

(2)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包含但不限于铁建银信、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预付货款: / 。

第四条 包装方式和包 (略) 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等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4.2因卖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3包装完整但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买方查实,卖方应给予解决。

4.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数量明细表等。

第五条 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买方每次订货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卖方送达物资采购需货通知单,物资采购需货通知单应包括该次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卖方发货前应提前1天内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卖方不得因买方要求延期交货而向买方提出索赔。卖方收到通知后1日内交货 。

5.2交货地点:买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3运输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等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货到工地验收前一切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保险:装卸、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移交买方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包含但不限于物资的丢失、损毁等责任和风险均由卖方自行承担,与买方无关。

5.5与买卖双方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与物资相对应的送货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在交货时一并移交,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作为买方验收货物的依据之一。

5.6卖方须服从买方现场管理,满足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环保要求,因不服从现场管理和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6.1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后 1 日内,双方对物资进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验收;质量验收:货物质量验收适用质量保证期的约定 。

6.2验收方法:买方对货物外观有无破损、数量及规格型号是否符合需货计划并结合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进行验收;

6.3验收标准:依据合同第一条、第五条第1款和第5款规定;

6.4验收和试验:由买方物资部收料人员验收,买方试验人员对到货物资取样检测。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5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7.2买方对货物的当期结算不作为货物质量合格的最终依据,如买方在货物质保期内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或卖方未履行合同其他约定义务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究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7.3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7.4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5 日 (略) 理并通 (略) 理情况,否则,即视为接受买方提出的 (略) 理意见。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8.1买方

8.1.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1.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1.3在签署本合同时, (略) 、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1.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卖方

8.2.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2.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2.3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保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实现合同约定、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四统一”。

8.2.4在签署本合同时, (略) 、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2.5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6卖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买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买方同意使用而免除卖方责任。

第九条 买方违约责任

9.1买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9.2买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款项宽限期为 12 个月(无息且不承担违约金)。宽限期后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的50%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最终实际欠付货款金额的2%。

9.3合同期内如多次供货的,最后一次供货对账结算前,买方如有过程中欠付,卖方同意买方不承担违约金及利息。

9.4买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0.1卖方未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的(多交、少交、晚交、不交),买方除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未能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0.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3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卖方交付货物时未提交质量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的,由卖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4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0.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6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 5 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10.7卖方就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担如下义务及违约责任: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无折痕,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5)卖方收款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7)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卖方提供的发票有误或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依法开具红字专票,未开具的无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应货款。

(10)依合同发生退货、质保金扣款时,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否则买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10.8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卖方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卖方负责赔偿买方全部经济损失。

10.9卖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不能因和其它第三方签署协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知识产权纠纷等)给发包人(建设单位)、买方带来任何诉讼和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因卖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 (略) 申请对买方或建设单位采取保全或协助执行措施)。卖方违反本约定,应按合同总价款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10其它: / 。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1.1双方应当谨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自身、对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自身及自身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造成对方及对方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

11.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及施工场地,应遵守国家、地方及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场地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器具,并听从买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因卖方或卖方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卖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12.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解除、中止、终止及因本合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中,所涉及的包括不限于双方往来各类通知、供货计划、纪要、函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双方应根据本合同首页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送达。

13.2合同履行中,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得到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未通知,仍按合同约定方式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方法

14.1若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同意依次按以下方式解决:

(1)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略)方内部投诉渠道解决:中 (略) (略) 投诉联系电话:清欠办 023-(略) ,信访办 023-(略) ,法律合规部 023-(略) 。集团公司总部投诉联系电话:信访办010-(略),清欠办010-(略),法律合规部010-(略);电话投诉时请(略)方首先联系中 (略) (略) 进行信息反馈和投诉,无法 (略) 总部或使用中 (略) (略) 官网二维码方式进行投诉;

(3)仍不能解决,双方约定应由钦州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开庭地:重庆。因仲裁行为产生的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14.2双方商定:依法解决争议时,如需对合同标的质量及技术缺陷等进行司法鉴定时,买方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卖方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其他相关约定

14.3.1如因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数量、结算等产生纠纷未得到解决,导致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货款,基于对买方施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卖方不对买方提出冻结、查封银行账户的保全申请(其他财产除外);如卖方违反约定,应当以申请冻结查封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向买方支付自查封冻结日起至账户实际解冻日止的违约金。

14.3.2基于本合同性质、实际履行的状况,双方一旦发生争议,互不承担律师费。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16.2鉴于本合同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保证等长期权利义务因素,即使双方已完成最终结算,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卖方承诺均不得将本合同债权债务转移,合同其他相关权利义务亦不得转移,否则视为卖方违约,该债权债务的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卖方应按合同总价款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本合同履行如违反国有企业廉洁规定和未遵守廉洁承诺,即使有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供货数量、费用等,买卖双方应重新审核相关签字凭证,同时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16.4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变更, (略) 法人盖章进行确认,否则当然无效。

16.5本合同一式[(略)]份,买卖双方各执[(略)]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签约地点: (略) (略) (略) 2号。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章): 卖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需求一览表

谈判人名称: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 (略)-WZ-2024-03包件号:SPT-01

物资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期

1

商品砼

C30P8

/

2191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部指定工地现场

买方工地指定收货人

外观质量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结束

2

商品砼

C15

/

1200

3

商品砼

C20

/

10

4

商品砼

C25

/

1386

5

商品砼

C30

/

757

6

商品砼

C35

/

14

7

商品砼

C20细石

/

23

8

商品砼

C25细石

/

17

合计





5598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计划单的时间为准。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特别说明:本谈判文件中的材料,如果没有技术规格书或表述不准确的将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1、谈判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浇筑混凝土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 (略)-2018)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的规定。

2、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的规定。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略))、《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的规定。

3、当设计无要求时,人工砂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略))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略))的规定,其检验方法应符合《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的规定,耐久性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的规定。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略))、《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和《公路水 (略) 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的规定。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4、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①水泥的性能需符合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比表面积

300-400m2/kg

GB/T8074-2008

2

凝结时间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的终凝时间≤390min)

GB/T1346-2011

3

安定性

沸煮法

GB/T1346-2011

4

强度

(略)

GB/T1346-2011

5

烧失量

≤5.0%(P·0)

≤3.5%(P·II)

≤3.0%(P·I)

GB/T176-2017

6

游离Cao含量

≤1.0%

GB/T176-2017

7

Mgo含量

≤5.0%

GB/T176-2017

8

SO?含量

≤3.5%

GB/T176-2017

9

碱含量

≤0.06%

GB/T176-2017

10

氯离子含量

≤0.80%

GB/T176-2017

11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GB-175-2007

生产质量证明文件

12

石膏种类及掺量

GB-175-2007

13

混合材料种类及掺

GB-175-2007

14

熟料中的C3A含量

≤8%

GB/T(略)-2008

②粉煤灰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50以下混凝土

C50以上混凝土

1

细度

≤25.0%

≤12.0%

GB/T1596-2017

2

需水量比

≤105%

≤95%

GB/T1596-2017

3

烧失量

≤8.0%

≤5.0%

GB/T176-2017

4

氯离子含量

≤0.02%

GB/T176-2017

5

含水量

≤1.0%

GB/T1596-2017

6

SO?含量

≤3.0%

GB/T176-2017

7

Cao含量

≤10%

GB/T176-2017

8

游离Cao含量

≤1.0%

GB/T176-2017

③细骨料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30

C30-C45

≥C50

1

含泥量

≤3.0%

≤2.5%

≤2.0%

GB/T(略)-2011

2

泥块含量

≤0.5%

3

云母含量

≤0.5%

4

轻物质含量

≤0.5%

5

有机物含量

浅与标准色

6

压碎指标值(人工砂)

<25%

7

石粉含量

≤10.0%

≤7.0%

≤5.0%

8

吸水率

≤2.0%

9

坚固性

≤8.0%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11

氯离子含量

≤0.02%

④粗骨料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30

C30-C45

≥C50

GB/T(略)-2011

1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10.0%

≤8.0%

≤5.0%

2

含泥量

≤1.0%

≤1.0%

≤0.5%

3

泥块含量

≤0.2%

4

岩石抗压强度

母岩与混凝土强度之比不应小于1.5

5

吸水率

<1.0%

6

紧密孔隙率

≤40.0%

7

坚固性

≤8.0%

8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9

氯离子含量

≤0.02%

10

有机物含量(卵石)

浅与标准色

⑤减水剂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标准型

缓凝型

1

减水剂

≥20%

(略)

2

含气量

≤3.0%

3

泌水率比

≤20%

4

压力泌水率比

90%

JC 473-2016

5

抗压强度比

1d

≥140%

-

(略)

3d

≥130%

-

7d

≥125%

≥125%

28d

≥120%

≥120%

6

塌落度1h经时变化量

-

60mm

(略)

7

凝结时间

初凝

-

>90min

(略)

终凝

90-120min

-

8

硫酸钠含量

≤10.0%

GB/T8077-2012

9

氯离子含量

≤0.6%

10

碱含量

≤10.0%

11

收缩比率

≤125%

(略)

第七章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包件号)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1.谈判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谈判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物资名称、包件号)的谈判,并已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略)份),若签约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 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谈判报价表相一致的单价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谈判申请文件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谈判申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谈判申请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签约。我方慎重保证,谈判申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谈判申请文件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谈判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签约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谈判申请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 (略) 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谈判编号)谈判文件的第包件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 (略)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3.谈判保证金

(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料

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或电子邮箱)


组织结构

附组织机构图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2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2022-2023年连续2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

(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2)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4近年完成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份数、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5履约信用证明

应附至少三家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地址


采购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采物资谈判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内容和合同条款无异议,愿意无条件承担谈判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5.谈判报价资料

5.1报价表(本报价表适用第一次、二次报价)

报价表(本报价表适用第一次、二次报价)

报价人名称: 采购编号:(略)-WZ-2024-03 包件号:SPT-01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11月不含税基准价(元/m3)

浮动比例(±N%)

到站单价(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合计金额(含税)

运输距离

备注

1

2

3

4=2*(1+N%)

5

6

7=(4+6)*1

SPT-01

商品砼

C30P8

m3

2191

530








商品砼

C15

m3

1200

490








商品砼

C20

m3

10

500








商品砼

C25

m3

1386

515








商品砼

C30

m3

757

530








商品砼

C35

m3

14

540








商品砼

C20细石

m3

23

500








商品砼

C25细石

m3

17

515









合计

5598









特殊混凝土报价在原标号混凝土到站单价基础上固定加价:细石 元/方,P8 元/方(例如:C20不含税基准价500元/方,C20细石不含税基准价为C20不含税基准价基础上固定 +20 元/方,不含税基准价为520元/方,固定值+20元在实际结算过程中保持不变)。如供应期间使用到臂架泵或车载泵分长度报价,结算单价格统一在所供混凝土结算价格上固定加价。37米泵 元方,47米泵 元/方,52米泵 元/方,56米泵 元/方,60米泵 元/方。泵送设备使用保底方量 方。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单为准。2.基准价按照第二章报价文件执行。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计划单的时间为准。

3、计量单位:方。

备注:垫资金额: 万元;垫资时间: 月;表中各栏必须全部填写,否则 (略) 理。

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报价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谈判物资描述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略)-WZ-2024-03 包件号:SPT-01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合计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供应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流动负债:

5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近3年营业额:

年度

国内

国外

总额









3.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物资的生产厂名称、地址(附生产厂资格声明或代理协议)

5.由其他生产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部件名称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6.近3年提供的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略) 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谈判物资

备注

最大月生产能力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剩余月生产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报价人名称: 竞谈编号: 包件号: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来源

不含税出厂单价




=(一)+(二)+(三)+(四)+(五)


(一)

材料费小计






1







2








……






(二)

人工费小计






(三)

机械加工费小计






1

设备折旧费






2

设备维护费






(四)

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五)

管理费小计






1

生产管理费






2

销售费






3

服务费






4

财务费






不含税运杂费小计





注明运输方式及运距

利税小计




=2+4+5


1

材料费税率






2

材料费税额






3

运杂费税率






4

运杂费税额






5

税后利润






成本合计




= 一+二+三


备注:1. 竞谈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

3.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 (略) 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包括保供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生产和运输设能力、库存储备方案、售后方案等)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 (略) /五公司/天全县污染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04 23:41:53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08 12:00:00
内容:

谈判文件编号:(略)-WZ-2024-03


物资名称:商品砼

包 件 号:SPT-01

采购组织单位: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一、 采购条件

二、 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五、 答疑

六、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谈判时间、地点

九、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 谈判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谈判预备会、提出问题及澄清

1.10 分包、转包

1.11 偏离

二、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三、谈判申请文件

3.1 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3.2 谈判报价

3.3 谈判有效期

3.4 谈判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四、谈判申请文件

4.1 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4.3 谈判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谈判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5.2 谈判程序

六、评审

6.1谈判评审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说明

七、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签约通知

7.3 签订合同

八、 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

8.1重新谈判

8.2 不再谈判

九、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谈判评审小组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二、谈判评审小组

三、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四、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七章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2近年财务状况表

4.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4.4近年完成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表

4.5履约信用证明

4.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表

4.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5.谈判报价资料

5.1报价表(本报价表适用第一次、二次报价)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竞争性谈判公告(商品砼)

谈判编号: (略)-WZ-2024-03

一、 采购条件

本次竞谈项目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中国铁建、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就本工程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的商品砼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商品砼。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需求一览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谈判物资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能力:月供应商品砼不低于(略)方。

3.3财务能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整;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2023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须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有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1份。

3.5资质条件:满足采购人需要,满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注册资金规定,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 (略) 于被取消合作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22年-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略) 于禁止或取消合作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7供货业绩: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2022-2023年有同类货物供应的良好业绩,并且在建设项目中有过一个以上项目供应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复印件)。

3.8其他要求:

(1)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应独立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2)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中存在以下所禁止的行为之一者,被视 (略) 理,采购人保留取消其竞争性谈判或中标的权利,并可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从其他候选中标人中选定中标人。

①参与竞争性谈判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附属机构;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冻结, (略) 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⑤缺乏有效生产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

⑥完税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不齐全的;

⑦两个及以上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关系。

⑧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将购买采购文件款电汇至本次竞争性谈判收款账户,(户名:中 (略) (略) 天全污染治理项目部,开户行:交通银行 (略) 支行,账号:(略)(略) ),并将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详见附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争性谈判报名登记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人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采购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如三证合一,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标书购买联系人:赵玉庭(电话:(略),邮箱:*@*q.com)。采购人收到采购文件购买款及相关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各供应商邮箱。

4.2本次购买谈判文件每包件300元整,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谈判保证金5000元。

购买标书款与保证金款的形式:电汇(报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凡是个人账户汇出的竞争性谈判人一律 (略) 理,电汇时备注需标注包件号。

4.4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再发售纸质版谈判文件,以电子版谈判文件为准。

4.5领取购买谈判文件发票的方式:请在递交谈判文件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自行领取。

五、 答疑

供应商仔细阅读文件后,若有需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于2025年1月3日中午12时00分前将需澄清问题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com。同时附上相同的word版本。

六、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谈判文件递交地点: (略) 。

6.2请各响应人在2025年1月5日14 (略) 台上传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 (略) (网址: http://**)发布。

八、谈判时间、地点

8.1谈判时间: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

8.2谈判地点: (略)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谈判组织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汽车客运站旁

联系人及电话:赵玉庭 (略)

电子邮箱:*@*q.com

采购人: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汽车客运站旁

联系人及电话:赵玉庭 (略)

电子邮箱:*@*q.com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表1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略)-WZ-2024-03

包件号:SPT-01

物资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期

文件售价

谈判保证金

1

商品砼

C30P8

2191

(略)

买方工地指定收货人

/

2025年1月至工程结束

300元

5000元

2

商品砼

C15

1200

3

商品砼

C20

10

4

商品砼

C25

1386

5

商品砼

C30

757

6

商品砼

C35

14

7

商品砼

C20细石

23

8

商品砼

C25细石

17

合计





5598







(此数量仅作为投标时参考,最终供货数量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但单价不变。(按包件分别填写)


附表2

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谈判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声明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购买人(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1.1.2

竞争性谈判编号

(略)-WZ-2024-03

1.1.3

采购人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1.4

采购组织单位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1.5

项目名称

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1

竞争性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或供应能力

详见谈判公告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8)其他情形:

①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 (略) 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②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内,被推荐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④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⑤近三年(2021年-2023年) (略) 级以上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 (略) 罚的。

⑥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1.9.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5年1月3日12时00分

1.9.3

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接到谈判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接到谈判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谈判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第七章:谈判文件申请格式

3.3.1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 120 天

3.4.1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

2.谈判保证金金额:每包件5000元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 (略) (略) 天全污染治理项目部,开户行:交通银行 (略) 支行,账号:(略)(略);汇款单上须注明谈判项目谈判编号及包件号,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4.供应商须保证谈判保证金在2025年1月4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5.供应商应在谈判申请文件中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5.4

质量保证证明能力

详见谈判公告。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合同份数、年份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5.8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竞争性谈判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或)加盖单位公章。

3.6.4

谈判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1份,供应商如成功签约且采购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谈判申请文件

3.6.5

装订要求

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件号和供应商全称,注明“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 (略) 应有密封章

4.2.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间

2025年1月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4.2.2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地点

中 (略) (略) 雅安项目部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谈判申请文件

√ 否

□是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1月5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中 (略) (略) 雅安项目部会议室

5.2

谈判程序

1、本次竞争性谈判分为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经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全部通过评审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根据第二轮报价的情况,按照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确定签约候选人。

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信息;(3)供应商代表、监督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4)本次谈判开标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逆序进行;(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首次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但供应商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7)开标结束。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

7.3.1

履约担保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3

签约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组织单位向未被推荐为签约供应商且未出现第二章3.4.4款情况的供应商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签约供应商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注:退还谈判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含有开标时间、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包件号、应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额、收款帐号等信息的《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申请书》(附件六,将盖公司财务章以及公章鲜章申请书原件邮寄到采购组织单位后,方可办理),收款帐号信息必须与汇入谈判保证金的帐号信息一致。

10.1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 (略) ,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2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3

首次报价表中的到站单价、到站总价取整数。

10.4

签约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与签约供应商签订合同。

10.5

1.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评审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竞争性谈判人须提供一票制)


一、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谈判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物资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经批准后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谈判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组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谈判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谈判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谈判公告;

(2)生产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3)财务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5)供货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

(6)其他要求:见谈判公告。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谈判采购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冻结, (略) 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关系。

(8)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谈判预备会、提出问题及澄清

1.9.1本次谈判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1.9.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 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谈判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申请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要求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组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确认通知格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3天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三、谈判申请文件

3.1 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谈判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3.2 谈判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七章“谈判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谈判物资首次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3.2.3

1.结算:混凝土实行浮动价结算,结算数量按以交货地点验收数量为准。即结算单价=基准价*(1+浮动比例)*税率,浮动比例可为正/负。执行过程中基准价按照供应周期内四川省工程 (略) 发布的天全县商品混凝土对应规格型号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价。(例:供应期为2024年11月20-12月19日,结算基准价为四川省工程 (略) 发布的天全县12月份混凝土各规格 (略) 价),其他标号商品混凝土结算价以此类推。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进行结算。

为便于谈判报价时计算谈判合价,本次竞谈采用2024年11月份四川省工程 (略) 发布的天全县信息价为基准价进行报价(各种型号的浮动比例必须一致),谈判报价基准单价如下: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基准价(不含税)

商品砼

C30P8

m3

530元/m3

商品砼

C15

m3

490元/m3

商品砼

C20

m3

500元/m3

商品砼

C25

m3

515元/m3

商品砼

C30

m3

530元/m3

商品砼

C35

m3

540元/m3

商品砼

C20细石

m3

500元/m3

商品砼

C25细石

m3

515元/m3

2.供应期规定: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3.计量方法:清单验收,过磅复核,根据技术规格书容重计算方量,偏差-0.6%以内的按送货单进行计量,偏差小于-0.6%,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

4.验收方法:验收方式为过磅抽查,抽查标准为:C15混凝土每方重量2.33吨,C20混凝土每方重量2.33吨;C25混凝土每方重量2.35吨;C30混凝土每方重量2.37吨;C35混凝土每方重量2.38吨(该标准为商砼站提供的配合比组成的单方混凝土重量)若抽查时出现重量少于配合比重量时,则不予结算同一批次混凝土金额。

5.货款支付

⑴货款的支付时间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该批物资价值剩余的货款,买方在90日内支付该货款60%,剩余35%在270日内支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保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此期间质保金不计息)。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⑵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出租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出租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预付货款:无 。

3.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以最终报价为准。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申请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

3.4 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谈判申请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3采购人与签约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其他供应商和签约供应商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谈判申请文件;

(2)签约供应商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卖方必须保证材料的供应,因供应不及时造成买方停供待料现象,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全额扣除卖方的履约保证金。

(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附主要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竞谈人须提供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3.6.1谈判申请文件应按第七章“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申请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谈判申请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谈判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谈判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设备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谈判申请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谈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谈判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谈判申请文件

4.1 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谈判申请文件正本(谈判申请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2密封件之二:供应商应将所有的谈判申请文件副本(谈判申请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谈判申请文件电子版(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不接受光盘形式)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申请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谈判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谈判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5.2 谈判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谈判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谈判申请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进行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供应商退场等候,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全部审核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8)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尾数淘汰制,对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根据其报价情况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若通过评审的供应商人数少于四家(含)的,供应商均可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五至六家的,首轮(次)报价最高者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多于七家(含)的,首轮(次)报价排序为第七名及以后的供应商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生产能力、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争性谈判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六、评审

6.1谈判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谈判评审小组负责。

6.1.2谈判评审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说明

6.3.1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是根据谈判产品的技术参数和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售后服务、工程业绩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公正评选拟选供货单位。

6.3.2拟选供货单位将授予对采购方最有利的供应商(技术质量、价格、服务等)。

6.3.3采购人无义务就评审结果向供应商做任何解释。

6.3.4供应商须对采购方就提交谈判申请文件资料和谈判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供应商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6.3.5无论被选用与否,谈判资料概不退还。

6.3.6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即为拟选单位。

6.3.7本次谈判若不能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谈判无效。

七、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供应商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谈判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标书文件袋内。

7.1.2编制谈判申请文件时,各供应商将优惠价格及相关优惠条件体现在总报价内。

7.1.3第一轮开标后就技术标准、图纸要求的符合性、报价错误等内容进行议标确认。

7.1.4对于供应商单价中不平衡报价,采购人可能将不予考虑。

7.1.5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争性谈判报价。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竞谈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签约候选人。

7.2 签约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签约供应商发出签约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采购人和签约供应商应当自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应缴纳规定的履约担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约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3.2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 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

8.1重新谈判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少于3个或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交谈判申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谈判。

8.2 不再谈判

按8.1规定重新谈判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以不再进行开标,或者有2家合格供应商时,对此2家进行谈判和评审。

九、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签约;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评审小组的纪律要求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签约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签约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开标记录表

谈判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包件号

供应商

谈判报价(元)

品牌

备注





























































采购人代表: 、 、 、 、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谈判的谈判评审小组,对你方的谈判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谈判评审小组

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谈判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签约通知书

签约通知书

(签约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谈判申请文件已被采购人接受,被确定为签约供应商。

签约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 (采购人名称)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包件号)谈判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备选供应商承诺书

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标人同等条件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谈判评审小组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5 人及以上的单数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谈判文件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谈判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项规定

谈判申请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4 项规定

首次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范围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生产能力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财务能力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供货业绩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3.3

详细评审标准

报价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谈判担保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规定

财务报表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5.3 项规定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科学、合理、可靠

履约能力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报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符合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4

重大偏差

其他情况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报价的评定的;

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3.谈判文件规定可以拒绝的其他情况。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竞争性谈判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签约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

二、谈判评审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2.2谈判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三、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详细评审

3.3.1商务评审

经商务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商务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2技术评审

经技术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按否决其谈 (略) 理。只有通过了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4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竞争性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竞争性谈判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谈判申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竞争性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等谈判文件中规定必须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谈判文件的情况);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参与竞谈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申请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竞谈的;

(5)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谈判物资规格型号与竞争性谈判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物资要求的;

(7)对合同条款没有实质性相应的;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10)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1)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

(1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的;

(13)组织供应能力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4)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5)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6)未能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否决其谈判资格的情况。

谈判申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其谈判资格。

3.5 谈判报价的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谈判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谈判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的到站总价/出厂单价予以评定;(采购人根据实际确定采用)

(2)如果发现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竞争性谈判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谈判报价按照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供应商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谈判申请将被拒绝;

(4)谈判价分析:评审委员会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谈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的,评审委员会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5)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供应商报价修正中,供应商修正后的谈判价低于供应商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供应商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供应商最终签约,供应商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不承诺,其谈判申请应被拒绝。

(6)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供应商报价修正中,供应商修正后的谈判报价高于供应商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供应商修正后的谈判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供应商最终签约,供应商应承诺以唱标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不承诺,其谈判申请应被拒绝。

(7)本次谈判报价分两次报价。

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谈判申请文件按拒 (略) 理。只有通过了所有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第二轮报价,评审委员会按评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签约候选人。

(8)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尾数淘汰制,对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根据其报价情况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若通过评审的供应商人数少于四家(含)的,供应商均可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五至六家的,首轮(次)报价最高者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人数为多于七家(含)的,首轮(次)报价排序为第七名及以后的供应商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首次谈判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方将按恶意竞 (略) 理,取消其谈判资格。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争性谈判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3.6 谈判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谈判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6.4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谈判申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谈判申请文件应按拒 (略) 理。

3.7 谈判申请文件的拒绝

评审委员会对谈判申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供应商串通竞争性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签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

3.8 评审结果

3.8.1签约候选人: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以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签约候选人。

3.8.2签约能力:对于两个以上供应商谈判报价相同时,则由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财务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审,推荐签约候选人。

3.8.3签约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签约候选人中,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签约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签约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签约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选择签约候选供应商。

3.9 拒绝谈判申请

3.9.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谈判申请,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供应商少于3个使得竞争性谈判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审委员会证实供应商串通进行竞争性谈判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四、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略) 罚的。

4.3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谈判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谈判申请文件废标。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谈判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买方:

通讯地址: 邮 箱:

联系人: 手机号:

卖方: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人

通讯地址: 邮 箱:

联系人: 手机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竞争性谈判编号为 的 包件竞谈相关文件),就买方 项目部 的采购事宜达成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及价格、税率及质量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暂定数量

基准价 (不含税)

浮动比例

综合单价 (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综合单价 (含税)

合计金额 (不含税)

合计金额
(含税)

备注

































价税合计金额(RMB)大写:


1.1本合同价款暂定含税总额为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增值税税额为 元(大写: ),税率 。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中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相应调整。

1.2本合同价格为打包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试验费、储存费、运杂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服务费、装卸费、(卸货到买方指定的位置)、摊铺费、垫资所需的资金占用利息费、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抵达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不论任何因素,在完成末次结算前,买方除应付货款外,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1.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以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需要对标的物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进行调整,卖方应予相应调整。

1.4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3) 项执行:

(1) 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版本的有关标准要求,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质量合格认证、符合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货物的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需方相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

第二条 实际结算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计算合同结算金额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且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计算。

特别注意事项:实际交付数量以买方指定的两名验收人员签字为准,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买方指定验收人员如下(如人员变动,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姓名: 、姓名: 。

2.2计量方法:检尺换算方量计量,计件复核。

2.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买方现场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 】‰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 】‰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4采用检尺计量的,必须进行复磅,复磅与检尺计算重量负差不得超过【 /】‰。

2.5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 (略) 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 (略) 进行),复磅数量与买方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 /】‰范围,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 /】‰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第三条 对账结算、发票和货款支付

3.1对账结算

(1)结算方式:按合同第一条表格单价固定结算。

(2)对账结算时间:上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2 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收料单据到买方项目物资部门进行结算,并签认对账单。对账单签认完成后,视为当次对账结算已完成。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他人员均无权代表买方对外签字确认,买方其他人员对外签字确认、签发和出具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资料均无效。

(3)末次结算:买方无供货需求后,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末次结算,完善发票等结算手续,签署结算协议。

3.2发票

(1)每供应期结算后 5 日内,卖方应按已交货付且验收合格、合同约定当期的数额向买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应自开具发票之日起 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双方指定的增值税发票送交人、接收人姓名及签字如下:

卖方签字: ; 买方签字: 。

(3)买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卖方开具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验证。卖方开具的发票经验证不合格的,必须接受买方退票并重新开具能通过税控机验证的发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在此之前,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3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自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前 / 日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先决条件。卖方提交现金履约保证金的,买方在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后 / 个月后无息返还卖方。

买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12 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90日内支付不高于该周期结算货款的60 %,依此类推。剩余35%在270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货物未验收合格或者卖方未提供发票的,买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货款。

(2)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包含但不限于铁建银信、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预付货款: / 。

第四条 包装方式和包 (略) 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等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4.2因卖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3包装完整但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买方查实,卖方应给予解决。

4.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数量明细表等。

第五条 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买方每次订货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卖方送达物资采购需货通知单,物资采购需货通知单应包括该次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卖方发货前应提前1天内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卖方不得因买方要求延期交货而向买方提出索赔。卖方收到通知后1日内交货 。

5.2交货地点:买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3运输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等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货到工地验收前一切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保险:装卸、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移交买方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包含但不限于物资的丢失、损毁等责任和风险均由卖方自行承担,与买方无关。

5.5与买卖双方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与物资相对应的送货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在交货时一并移交,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作为买方验收货物的依据之一。

5.6卖方须服从买方现场管理,满足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环保要求,因不服从现场管理和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6.1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后 1 日内,双方对物资进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验收;质量验收:货物质量验收适用质量保证期的约定 。

6.2验收方法:买方对货物外观有无破损、数量及规格型号是否符合需货计划并结合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进行验收;

6.3验收标准:依据合同第一条、第五条第1款和第5款规定;

6.4验收和试验:由买方物资部收料人员验收,买方试验人员对到货物资取样检测。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5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7.2买方对货物的当期结算不作为货物质量合格的最终依据,如买方在货物质保期内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或卖方未履行合同其他约定义务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究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7.3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7.4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5 日 (略) 理并通 (略) 理情况,否则,即视为接受买方提出的 (略) 理意见。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8.1买方

8.1.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1.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1.3在签署本合同时, (略) 、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1.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卖方

8.2.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2.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2.3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保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实现合同约定、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四统一”。

8.2.4在签署本合同时, (略) 、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2.5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6卖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买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买方同意使用而免除卖方责任。

第九条 买方违约责任

9.1买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9.2买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款项宽限期为 12 个月(无息且不承担违约金)。宽限期后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的50%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最终实际欠付货款金额的2%。

9.3合同期内如多次供货的,最后一次供货对账结算前,买方如有过程中欠付,卖方同意买方不承担违约金及利息。

9.4买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0.1卖方未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的(多交、少交、晚交、不交),买方除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未能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0.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3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卖方交付货物时未提交质量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的,由卖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4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0.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6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 5 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10.7卖方就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担如下义务及违约责任: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无折痕,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5)卖方收款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7)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卖方提供的发票有误或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依法开具红字专票,未开具的无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应货款。

(10)依合同发生退货、质保金扣款时,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否则买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10.8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卖方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卖方负责赔偿买方全部经济损失。

10.9卖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不能因和其它第三方签署协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知识产权纠纷等)给发包人(建设单位)、买方带来任何诉讼和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因卖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 (略) 申请对买方或建设单位采取保全或协助执行措施)。卖方违反本约定,应按合同总价款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10其它: / 。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1.1双方应当谨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自身、对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自身及自身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造成对方及对方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

11.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及施工场地,应遵守国家、地方及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场地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器具,并听从买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因卖方或卖方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卖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12.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解除、中止、终止及因本合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中,所涉及的包括不限于双方往来各类通知、供货计划、纪要、函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双方应根据本合同首页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送达。

13.2合同履行中,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得到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未通知,仍按合同约定方式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方法

14.1若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同意依次按以下方式解决:

(1)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略)方内部投诉渠道解决:中 (略) (略) 投诉联系电话:清欠办 023-(略) ,信访办 023-(略) ,法律合规部 023-(略) 。集团公司总部投诉联系电话:信访办010-(略),清欠办010-(略),法律合规部010-(略);电话投诉时请(略)方首先联系中 (略) (略) 进行信息反馈和投诉,无法 (略) 总部或使用中 (略) (略) 官网二维码方式进行投诉;

(3)仍不能解决,双方约定应由钦州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开庭地:重庆。因仲裁行为产生的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14.2双方商定:依法解决争议时,如需对合同标的质量及技术缺陷等进行司法鉴定时,买方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卖方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其他相关约定

14.3.1如因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数量、结算等产生纠纷未得到解决,导致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货款,基于对买方施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卖方不对买方提出冻结、查封银行账户的保全申请(其他财产除外);如卖方违反约定,应当以申请冻结查封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向买方支付自查封冻结日起至账户实际解冻日止的违约金。

14.3.2基于本合同性质、实际履行的状况,双方一旦发生争议,互不承担律师费。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16.2鉴于本合同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保证等长期权利义务因素,即使双方已完成最终结算,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卖方承诺均不得将本合同债权债务转移,合同其他相关权利义务亦不得转移,否则视为卖方违约,该债权债务的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卖方应按合同总价款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本合同履行如违反国有企业廉洁规定和未遵守廉洁承诺,即使有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供货数量、费用等,买卖双方应重新审核相关签字凭证,同时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16.4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变更, (略) 法人盖章进行确认,否则当然无效。

16.5本合同一式[(略)]份,买卖双方各执[(略)]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签约地点: (略) (略) (略) 2号。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章): 卖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需求一览表

谈判人名称: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 (略)-WZ-2024-03包件号:SPT-01

物资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期

1

商品砼

C30P8

/

2191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部指定工地现场

买方工地指定收货人

外观质量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结束

2

商品砼

C15

/

1200

3

商品砼

C20

/

10

4

商品砼

C25

/

1386

5

商品砼

C30

/

757

6

商品砼

C35

/

14

7

商品砼

C20细石

/

23

8

商品砼

C25细石

/

17

合计





5598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计划单的时间为准。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特别说明:本谈判文件中的材料,如果没有技术规格书或表述不准确的将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1、谈判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浇筑混凝土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 (略)-2018)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的规定。

2、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的规定。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略))、《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的规定。

3、当设计无要求时,人工砂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略))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略))的规定,其检验方法应符合《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的规定,耐久性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的规定。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略))、《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和《公路水 (略) 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的规定。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4、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①水泥的性能需符合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比表面积

300-400m2/kg

GB/T8074-2008

2

凝结时间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的终凝时间≤390min)

GB/T1346-2011

3

安定性

沸煮法

GB/T1346-2011

4

强度

(略)

GB/T1346-2011

5

烧失量

≤5.0%(P·0)

≤3.5%(P·II)

≤3.0%(P·I)

GB/T176-2017

6

游离Cao含量

≤1.0%

GB/T176-2017

7

Mgo含量

≤5.0%

GB/T176-2017

8

SO?含量

≤3.5%

GB/T176-2017

9

碱含量

≤0.06%

GB/T176-2017

10

氯离子含量

≤0.80%

GB/T176-2017

11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GB-175-2007

生产质量证明文件

12

石膏种类及掺量

GB-175-2007

13

混合材料种类及掺

GB-175-2007

14

熟料中的C3A含量

≤8%

GB/T(略)-2008

②粉煤灰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50以下混凝土

C50以上混凝土

1

细度

≤25.0%

≤12.0%

GB/T1596-2017

2

需水量比

≤105%

≤95%

GB/T1596-2017

3

烧失量

≤8.0%

≤5.0%

GB/T176-2017

4

氯离子含量

≤0.02%

GB/T176-2017

5

含水量

≤1.0%

GB/T1596-2017

6

SO?含量

≤3.0%

GB/T176-2017

7

Cao含量

≤10%

GB/T176-2017

8

游离Cao含量

≤1.0%

GB/T176-2017

③细骨料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30

C30-C45

≥C50

1

含泥量

≤3.0%

≤2.5%

≤2.0%

GB/T(略)-2011

2

泥块含量

≤0.5%

3

云母含量

≤0.5%

4

轻物质含量

≤0.5%

5

有机物含量

浅与标准色

6

压碎指标值(人工砂)

<25%

7

石粉含量

≤10.0%

≤7.0%

≤5.0%

8

吸水率

≤2.0%

9

坚固性

≤8.0%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11

氯离子含量

≤0.02%

④粗骨料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30

C30-C45

≥C50

GB/T(略)-2011

1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10.0%

≤8.0%

≤5.0%

2

含泥量

≤1.0%

≤1.0%

≤0.5%

3

泥块含量

≤0.2%

4

岩石抗压强度

母岩与混凝土强度之比不应小于1.5

5

吸水率

<1.0%

6

紧密孔隙率

≤40.0%

7

坚固性

≤8.0%

8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9

氯离子含量

≤0.02%

10

有机物含量(卵石)

浅与标准色

⑤减水剂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标准型

缓凝型

1

减水剂

≥20%

(略)

2

含气量

≤3.0%

3

泌水率比

≤20%

4

压力泌水率比

90%

JC 473-2016

5

抗压强度比

1d

≥140%

-

(略)

3d

≥130%

-

7d

≥125%

≥125%

28d

≥120%

≥120%

6

塌落度1h经时变化量

-

60mm

(略)

7

凝结时间

初凝

-

>90min

(略)

终凝

90-120min

-

8

硫酸钠含量

≤10.0%

GB/T8077-2012

9

氯离子含量

≤0.6%

10

碱含量

≤10.0%

11

收缩比率

≤125%

(略)

第七章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包件号)

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1.谈判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谈判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物资名称、包件号)的谈判,并已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略)份),若签约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 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谈判报价表相一致的单价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谈判申请文件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谈判申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谈判申请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签约。我方慎重保证,谈判申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谈判申请文件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谈判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签约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谈判申请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 (略) 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谈判编号)谈判文件的第包件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 (略)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3.谈判保证金

(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料

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或电子邮箱)


组织结构

附组织机构图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2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2022-2023年连续2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

(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2)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4近年完成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份数、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5履约信用证明

应附至少三家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地址


采购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中 (略) (略) (略) 天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采物资谈判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内容和合同条款无异议,愿意无条件承担谈判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5.谈判报价资料

5.1报价表(本报价表适用第一次、二次报价)

报价表(本报价表适用第一次、二次报价)

报价人名称: 采购编号:(略)-WZ-2024-03 包件号:SPT-01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11月不含税基准价(元/m3)

浮动比例(±N%)

到站单价(不含税)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合计金额(含税)

运输距离

备注

1

2

3

4=2*(1+N%)

5

6

7=(4+6)*1

SPT-01

商品砼

C30P8

m3

2191

530








商品砼

C15

m3

1200

490








商品砼

C20

m3

10

500








商品砼

C25

m3

1386

515








商品砼

C30

m3

757

530








商品砼

C35

m3

14

540








商品砼

C20细石

m3

23

500








商品砼

C25细石

m3

17

515









合计

5598









特殊混凝土报价在原标号混凝土到站单价基础上固定加价:细石 元/方,P8 元/方(例如:C20不含税基准价500元/方,C20细石不含税基准价为C20不含税基准价基础上固定 +20 元/方,不含税基准价为520元/方,固定值+20元在实际结算过程中保持不变)。如供应期间使用到臂架泵或车载泵分长度报价,结算单价格统一在所供混凝土结算价格上固定加价。37米泵 元方,47米泵 元/方,52米泵 元/方,56米泵 元/方,60米泵 元/方。泵送设备使用保底方量 方。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单为准。2.基准价按照第二章报价文件执行。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计划单的时间为准。

3、计量单位:方。

备注:垫资金额: 万元;垫资时间: 月;表中各栏必须全部填写,否则 (略) 理。

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报价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谈判物资描述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略)-WZ-2024-03 包件号:SPT-01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合计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供应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流动负债:

5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近3年营业额:

年度

国内

国外

总额









3.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物资的生产厂名称、地址(附生产厂资格声明或代理协议)

5.由其他生产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部件名称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6.近3年提供的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略) 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谈判物资

备注

最大月生产能力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剩余月生产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报价人名称: 竞谈编号: 包件号: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来源

不含税出厂单价




=(一)+(二)+(三)+(四)+(五)


(一)

材料费小计






1







2








……






(二)

人工费小计






(三)

机械加工费小计






1

设备折旧费






2

设备维护费






(四)

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五)

管理费小计






1

生产管理费






2

销售费






3

服务费






4

财务费






不含税运杂费小计





注明运输方式及运距

利税小计




=2+4+5


1

材料费税率






2

材料费税额






3

运杂费税率






4

运杂费税额






5

税后利润






成本合计




= 一+二+三


备注:1. 竞谈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

3.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 (略) 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包括保供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生产和运输设能力、库存储备方案、售后方案等)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供应商企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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