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2025年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元 | 1(项) | # 元 |
详见招标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 按照服务类相关条款,需方每季度对供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维保服务费进行支付。每个考核期初始分值为100,具体考核标准见季度考核评分表。考核得分9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费;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支付当期服务费的70%;考核得分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支付当期服务费的60%;低于70分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综合考核评分表详见标书)
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产品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费、检测费、因检测被破坏货物的补货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格,供应商须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内容,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得分对维保服务费进行支付。
每季度根据维保服务综合考核结果,学校向维保方支付当年总合同金额四分之一(支付金额以每季度综合考核得分结果为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元 | 1(项) | # 元 |
详见招标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 按照服务类相关条款,需方每季度对供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维保服务费进行支付。每个考核期初始分值为100,具体考核标准见季度考核评分表。考核得分9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费;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支付当期服务费的70%;考核得分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支付当期服务费的60%;低于70分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综合考核评分表详见标书)
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产品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费、检测费、因检测被破坏货物的补货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格,供应商须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内容,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得分对维保服务费进行支付。
每季度根据维保服务综合考核结果,学校向维保方支付当年总合同金额四分之一(支付金额以每季度综合考核得分结果为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