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法律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法律服务的公告
因部分法律服务承接主体退出,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局”)拟继续开展购买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本 (略) 政府法律服务事项拟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行政复议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略) 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费用总额不超过(略)元/年。具体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略) (略) 处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事项;
2.指派 (略) (略) 提供全天候的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服务, (略) 在本单位为指派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指派律师应当确保即时响应、处理工作任务, (略) (略) 的工作安排;
3. (略) (略) 安排,参加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议,解答法律咨询,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4. (略) 指定、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以上法律服务事项,承接主体须指派法律顾问助理长期驻点进行对接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
我局与提供服务的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考核合格可续签)。
三、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法律顾问助理须具有本科以上法学专业学历。律师事务所应当推荐政治表现好、专业能力高、责任意识强、身体健康的执业律师,具有相关专业领域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报名要求
1.填报《 (略) (略) 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
2.提供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加盖公章)。
3.提供拟指派法律顾问助理情况简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ttp://**。
五、考核方式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考核小组,组织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承接主体。
(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略))
附件: (略) (略) 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
因部分法律服务承接主体退出,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局”)拟继续开展购买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本 (略) 政府法律服务事项拟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行政复议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略) 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费用总额不超过(略)元/年。具体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略) (略) 处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事项;
2.指派 (略) (略) 提供全天候的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服务, (略) 在本单位为指派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指派律师应当确保即时响应、处理工作任务, (略) (略) 的工作安排;
3. (略) (略) 安排,参加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议,解答法律咨询,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4. (略) 指定、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以上法律服务事项,承接主体须指派法律顾问助理长期驻点进行对接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
我局与提供服务的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考核合格可续签)。
三、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法律顾问助理须具有本科以上法学专业学历。律师事务所应当推荐政治表现好、专业能力高、责任意识强、身体健康的执业律师,具有相关专业领域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报名要求
1.填报《 (略) (略) 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
2.提供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加盖公章)。
3.提供拟指派法律顾问助理情况简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ttp://**。
五、考核方式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考核小组,组织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承接主体。
(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略))
附件: (略) (略) 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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