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装缝纫设备竞争性比选公告
采购服装缝纫设备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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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缝纫机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 元 | 1(件) | 1,* 元 |
本 (略) 上报价,不接受线下纸质报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文件扫描后(为便于打印及评审,建议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在网上报价时一并上传。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成立的采购领导小组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采购领导小组无法确认的技术参数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经采购人确认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安装调试费、材料费、运费、上下车费、采购及保管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 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3. 设备安装、调试并培训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5%的质保金,同时开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4.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
5.质保金分三次退还,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及时修复,退还质保金的40%;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及时修复,再退还质保金的40%。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及时修复,退还剩余的质保金。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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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略) 上报价,不接受线下纸质报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文件扫描后(为便于打印及评审,建议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在网上报价时一并上传。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成立的采购领导小组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采购领导小组无法确认的技术参数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经采购人确认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安装调试费、材料费、运费、上下车费、采购及保管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 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3. 设备安装、调试并培训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5%的质保金,同时开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额款项。
4.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
5.质保金分三次退还,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及时修复,退还质保金的40%;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及时修复,再退还质保金的40%。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及时修复,退还剩余的质保金。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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