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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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略) 域 镇巴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3: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55.(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宏睿 (略)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镇巴县兴隆镇水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宏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PDZB-2025-0002

项目名称: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略) (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 (略) 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其中(2)至(6)项资格条件实行供应商承诺制,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详见磋商文件格式);第(七)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及经办人身份证;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镇巴县兴隆镇水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宏睿 (略)

电话:(略)

宏睿 (略)

2025年01月06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略) 域 镇巴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3: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55.(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宏睿 (略)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镇巴县兴隆镇水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宏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PDZB-2025-0002

项目名称: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略) (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 (略) 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其中(2)至(6)项资格条件实行供应商承诺制,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详见磋商文件格式);第(七)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及经办人身份证;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镇巴县兴隆镇水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宏睿 (略)

电话:(略)

宏睿 (略)

2025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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