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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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的通知

鹤财办购〔2021〕25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 (略) :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略) 实际,对《 (略) (略) 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的通知》(鹤财办购〔2020〕23号)中“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格式)”进行了调整。请各采购单位即日起按“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1年版)”做出承诺, (略) 场主体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可预期的服务。

附件: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1年版)[点击下载]

2021年12月23日

鹤财办购〔2021〕25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 (略) :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略) 实际,对《 (略) (略) 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的通知》(鹤财办购〔2020〕23号)中“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格式)”进行了调整。请各采购单位即日起按“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1年版)”做出承诺, (略) 场主体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可预期的服务。

附件: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1年版)[点击下载]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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