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366纳税缴费热线智能语音知识库优化项目需求
2024年12366纳税缴费热线智能语音知识库优化项目需求
2021年7月,国 (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精细服务”,全面建设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按 (略) 《贯彻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任务分工》安排,结合全国税务工作实际,制定《纳税服务司关于深人推进“精细服务”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到2022年税费服务便捷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实现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全国咨询“一键通达”,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优化线下服务。到2023年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服务能力。”
2021年10月,国 (略) 组织启动了#热线智能系统全语音门户升级,在已有的智能语音导航功能基上,采用#智能语音前置的方式,以智能机器人优先解答纳税人的通用性问题,以人工坐席兜底解决疑难问题,实现智能与人工的有机协同,构建扁平一体高效智能咨询体系。以该项目为契机,对系统原有的算法模块进行了升级迭代,构建了问题解决能 (略) ,重构了全流程多算法协作的问答解决机制,实现了在#热线端,以“自助办理优先、智能服务为主、人工服务兜底”为原则的服务提升与改造。
2023年纳税人满意度针对#热线增加了热线智能咨询是否准确和便捷的指标,对于#智能咨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目前虽然已经上线了智能咨询功能,但从准确性和便捷性上与纳税人的需求还有差距,因此迫切需要对智能咨询系统进行持续优化。
目前江西省#热线话务压力大,亟需通过持续运用先进性和成熟性兼具的技术手段,来不断提升热线端智能咨询服务的效能,优化人机交互的界面友好性,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智能系统优化机制,为江西#热线服务带来更高的服务效能。
1.2项目内容1、优化升级江西省现有#智能语音导航架构和算法;持续提升智能语音识别性能;迭代优化智能问答的算法体系,基于涉税服务知识和服务数据,实现对智能语音问答能力的不断提升。
2、对人机交互界面的拟人化语音包进行持续迭代升级,保障实时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交互体验台兼容性:升级后需能够支持在Linux、Windows等多个操作系统上运行,便于在不同的环境下部署。
需完成#热线智能系统全语音门户升级部署和上线应用,并与本地系统完成流程的适配集成,实现我省#热线以智能化的全语音门户形式进行运营服务。
需包括全语音门户功能(提供具体流程设计)、智能转人工功能、智能应急功能。
对现有的#咨询业务服务流程进行优化,与江西省智能服务业务结合,自动理解纳税人的自然语言中包含的业务需求进行精准的意图挖掘和倾向性分析,分流到特定的业务机器人进行交互,减少相互之间的业务干扰,定制更完善的场景服务,优化流程,提升咨询人好感度。
需包括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设置、设置IVR导语、智能语音转人工触发方式设置。
基于全语音门户业务需求,需对原有的#热线IVR主流程进行改造,并与全语音门户软件进行适配、集成、调试。
针对全语音门户的运营要求,将在我省#的现有智能咨询服务话术体系基础上,针对咨询类业务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话术优化升级。
通过本次全语音门户升级后,智能系统将分析来电人的意图,将不同业务场景的来电分流到特定的业务机器人进行交互,通过不同业务 (略) 分与管理,提升精细化服务,减少不同业务间相互的业务干扰。咨询类场景是智能问答服务过程中最核心的业务场景,本次将对场景服务流程设计进行优化。
对江西省 (略) 的现有拟人化语音库进行持续迭代,采用语调语态、播报节奏更接近于真人效果的音库,提升纳税人在服务过程中的亲切感、愉悦感。
基于江西省在本次升级后的智能化系统,提供为期1年的智能训练和调优服务,不断优化和丰富智能化服务的智能库,持续提升智能服务机器人服务准确率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满意度,保障智能服务质量。
提供的远程智能训练调优服务包括基础运营服务以及智能优化服务。其中基础运营服务包括多渠道采集服务、数据泛化服务、 (略) 理服务、语音文件运维服务。智能优化服务包括数据审核服务、问答优化服务、问答保障服务。 (略) 供远程智能训练调优服务的提供,该平台包括税务专有语料库、多模态语音运营服务、算法模型优化。
4人员要求 4.1总体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成立1个技术服务项目组(提供成员名单,须同时提供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组人员名单表如下: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1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3 | 技术人员 | 3 |
(1)具有成功实施相关领域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熟悉行业情况。
(2)具有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CISP资质证书优先考虑。
4.3技术团队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所需技术服务由项目组成员专人专项负责,项目组成员应与供应商标书承诺的人员一致,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服务人员时,需至少提前1个月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技术能力、资格条件不低于原人员水平的人员。
若因项目组成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更换项目组成员,供应商应在1周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要求提供更换人员资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项目组成员。
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序号 | 人员类别 | 人员岗位 | 人员要求 | 是否作为加分项 |
1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项目经理 | 1 | 是 |
2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技术负责人 | 1 | 是 |
3 | 网络工程师 | 技术人员 | 1 | 是 |
4 | 系统分析师 | 技术人员 | 1 | 是 |
5 | 软件设计师 | 技术人员 | 1 | 是 |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具有的业务复杂性、渠道多样性、性能和可靠性要求高等特点,提出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的符合江西省本地的实施方案。
(2)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管理组织,严格遵守采购人项目管控的要求。
(3)投标人必须在项目过程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
(4)投标人应基于成熟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制订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流程,合理划分项目管理的阶段,借助工程管理工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管理方案,至少覆盖进度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需求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时间管理、沟通管理等。
(6)投标人各阶段产出物采用特殊格式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打开、编译、运行、修改、打印等工具,并确保采购人无限制的使用;不受版权和知识产权限制,采购人不对工具额外付费。
5.2项目组织和人员要求(1)本项目成立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中标人的专职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中标人应在项目开始时提交项目参与人员名单,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的确认后才能安排调整。
(3)中标人必须在项目过程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项目实施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相符,不经采购人许可随意变更,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并采 (略) 罚措施。
(4)项目成员应熟练掌握技术技能,项目成员分工应合理。
(5)采购人如认为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达不到要求,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必须在3天之内调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组成员。
(6)为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建设期间,保证人员投入。
5.3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1)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参照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和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实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系统安全性要求
必须保证系统安全性,需要从系统级、应用级、管理级三个层次具有较好的安全性,保证系统安全、网络安全以及数据安全。在稳定性方面,要求系统能够满足7×24小时无人值守的稳定工作,具备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备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
(3)可靠性要求
系统无单点故障,系统具有动态负 (略) 理能力。保证7×24小时不间断工作。须保证即便某些节点发生了永久性的失败,系统架构也能够保证这些 (略) 理和存储的数据也不会丢失。
6风险管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7履约验收要求 7.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 | 验收要求 |
第1次验收 | 项目期满1个月内完成对中标方的工作成果验收,中标方提交工作报告及技术文档。 |
1.项目验收准入条件
(1)合同约定的时间段内,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2)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成果以及组织管理和项目文档满足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规定。
2.项目验收标准
采购人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是否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定义的各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流程和结果是否符合采购人质量管理要求,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工作文档。
3.项目验收流程
符合项目验收准入条件后,供应商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验收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运维相关文档资料。
(2)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验收评审会议,对项目工作内容及文档进行验收评审。
(3)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4.验收交付物
中标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文档并保证文档质量。如果在验收的文档中,错误的总字数超过文档总字数的5%,则不能通过验收。
8其他要求 8.1必备要求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
2.本项目 (略) 络关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 (略) 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 (略) 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 (略) 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 (略) 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
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 (略) 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因失信行为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函告服务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拒绝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对于存在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人员资格要求
(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 (略) 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 (略) 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
(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3) (略) 络安全负责人。供应商为本项目 (略) 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 (略) 络安全工作,组织 (略) 络安全要求。
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 (略) 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 (略) 络攻击等风险。
(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 (略) 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 (略) 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
3、违约惩戒措施
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行为认定,并采取 (略) 置措施。
8.2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 | 付款要求 | 付款比例(%) |
第1次付款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30.0 |
第2次付款 | 导航架构及算法迭代升级实施后1个月内 | 40.0 |
第3次付款 | 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 30.0 |
(1)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要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保密义务,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服务人员在未经过采购人相关人员认可的情况下,不得将任何采购人认为涉及数据安全的观点、数据、系统结构信息、测试结论以及测试记录传播、披露和使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任何程序和数据。
(2)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严格遵 (略) 络安全规定, (略) 使用规定,不得使用未认定的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严禁 (略) 违规互联。
(3)服务人员应熟悉所服务项目的运行环境,详细了解项目所使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的品牌、型号和版本信息。服务人员应了解上述软件、 (略) 络安全状态,及时从 (略) 站获知相关漏洞和补#信息,并第一时间告知采购方相关人员。服务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升级补#,修复漏洞。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软件代码、技术资料、提交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服务期满时中标人应将项目涉及的用户口令、数据字典、技术架构、新增功能等全部文档汇集成册,连同涉及的软件源代码等相关文档交付采购人,并作出向采购人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
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备注:此需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1年7月,国 (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精细服务”,全面建设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按 (略) 《贯彻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任务分工》安排,结合全国税务工作实际,制定《纳税服务司关于深人推进“精细服务”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到2022年税费服务便捷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实现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全国咨询“一键通达”,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优化线下服务。到2023年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服务能力。”
2021年10月,国 (略) 组织启动了#热线智能系统全语音门户升级,在已有的智能语音导航功能基上,采用#智能语音前置的方式,以智能机器人优先解答纳税人的通用性问题,以人工坐席兜底解决疑难问题,实现智能与人工的有机协同,构建扁平一体高效智能咨询体系。以该项目为契机,对系统原有的算法模块进行了升级迭代,构建了问题解决能 (略) ,重构了全流程多算法协作的问答解决机制,实现了在#热线端,以“自助办理优先、智能服务为主、人工服务兜底”为原则的服务提升与改造。
2023年纳税人满意度针对#热线增加了热线智能咨询是否准确和便捷的指标,对于#智能咨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目前虽然已经上线了智能咨询功能,但从准确性和便捷性上与纳税人的需求还有差距,因此迫切需要对智能咨询系统进行持续优化。
目前江西省#热线话务压力大,亟需通过持续运用先进性和成熟性兼具的技术手段,来不断提升热线端智能咨询服务的效能,优化人机交互的界面友好性,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智能系统优化机制,为江西#热线服务带来更高的服务效能。
1.2项目内容1、优化升级江西省现有#智能语音导航架构和算法;持续提升智能语音识别性能;迭代优化智能问答的算法体系,基于涉税服务知识和服务数据,实现对智能语音问答能力的不断提升。
2、对人机交互界面的拟人化语音包进行持续迭代升级,保障实时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交互体验台兼容性:升级后需能够支持在Linux、Windows等多个操作系统上运行,便于在不同的环境下部署。
需完成#热线智能系统全语音门户升级部署和上线应用,并与本地系统完成流程的适配集成,实现我省#热线以智能化的全语音门户形式进行运营服务。
需包括全语音门户功能(提供具体流程设计)、智能转人工功能、智能应急功能。
对现有的#咨询业务服务流程进行优化,与江西省智能服务业务结合,自动理解纳税人的自然语言中包含的业务需求进行精准的意图挖掘和倾向性分析,分流到特定的业务机器人进行交互,减少相互之间的业务干扰,定制更完善的场景服务,优化流程,提升咨询人好感度。
需包括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设置、设置IVR导语、智能语音转人工触发方式设置。
基于全语音门户业务需求,需对原有的#热线IVR主流程进行改造,并与全语音门户软件进行适配、集成、调试。
针对全语音门户的运营要求,将在我省#的现有智能咨询服务话术体系基础上,针对咨询类业务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话术优化升级。
通过本次全语音门户升级后,智能系统将分析来电人的意图,将不同业务场景的来电分流到特定的业务机器人进行交互,通过不同业务 (略) 分与管理,提升精细化服务,减少不同业务间相互的业务干扰。咨询类场景是智能问答服务过程中最核心的业务场景,本次将对场景服务流程设计进行优化。
对江西省 (略) 的现有拟人化语音库进行持续迭代,采用语调语态、播报节奏更接近于真人效果的音库,提升纳税人在服务过程中的亲切感、愉悦感。
基于江西省在本次升级后的智能化系统,提供为期1年的智能训练和调优服务,不断优化和丰富智能化服务的智能库,持续提升智能服务机器人服务准确率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满意度,保障智能服务质量。
提供的远程智能训练调优服务包括基础运营服务以及智能优化服务。其中基础运营服务包括多渠道采集服务、数据泛化服务、 (略) 理服务、语音文件运维服务。智能优化服务包括数据审核服务、问答优化服务、问答保障服务。 (略) 供远程智能训练调优服务的提供,该平台包括税务专有语料库、多模态语音运营服务、算法模型优化。
4人员要求 4.1总体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成立1个技术服务项目组(提供成员名单,须同时提供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组人员名单表如下: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1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3 | 技术人员 | 3 |
(1)具有成功实施相关领域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熟悉行业情况。
(2)具有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CISP资质证书优先考虑。
4.3技术团队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所需技术服务由项目组成员专人专项负责,项目组成员应与供应商标书承诺的人员一致,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服务人员时,需至少提前1个月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技术能力、资格条件不低于原人员水平的人员。
若因项目组成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更换项目组成员,供应商应在1周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要求提供更换人员资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项目组成员。
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序号 | 人员类别 | 人员岗位 | 人员要求 | 是否作为加分项 |
1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项目经理 | 1 | 是 |
2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技术负责人 | 1 | 是 |
3 | 网络工程师 | 技术人员 | 1 | 是 |
4 | 系统分析师 | 技术人员 | 1 | 是 |
5 | 软件设计师 | 技术人员 | 1 | 是 |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具有的业务复杂性、渠道多样性、性能和可靠性要求高等特点,提出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的符合江西省本地的实施方案。
(2)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管理组织,严格遵守采购人项目管控的要求。
(3)投标人必须在项目过程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
(4)投标人应基于成熟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制订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流程,合理划分项目管理的阶段,借助工程管理工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管理方案,至少覆盖进度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需求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时间管理、沟通管理等。
(6)投标人各阶段产出物采用特殊格式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打开、编译、运行、修改、打印等工具,并确保采购人无限制的使用;不受版权和知识产权限制,采购人不对工具额外付费。
5.2项目组织和人员要求(1)本项目成立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中标人的专职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中标人应在项目开始时提交项目参与人员名单,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的确认后才能安排调整。
(3)中标人必须在项目过程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项目实施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相符,不经采购人许可随意变更,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并采 (略) 罚措施。
(4)项目成员应熟练掌握技术技能,项目成员分工应合理。
(5)采购人如认为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达不到要求,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必须在3天之内调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组成员。
(6)为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建设期间,保证人员投入。
5.3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1)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参照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和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实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系统安全性要求
必须保证系统安全性,需要从系统级、应用级、管理级三个层次具有较好的安全性,保证系统安全、网络安全以及数据安全。在稳定性方面,要求系统能够满足7×24小时无人值守的稳定工作,具备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备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
(3)可靠性要求
系统无单点故障,系统具有动态负 (略) 理能力。保证7×24小时不间断工作。须保证即便某些节点发生了永久性的失败,系统架构也能够保证这些 (略) 理和存储的数据也不会丢失。
6风险管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略) 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7履约验收要求 7.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 | 验收要求 |
第1次验收 | 项目期满1个月内完成对中标方的工作成果验收,中标方提交工作报告及技术文档。 |
1.项目验收准入条件
(1)合同约定的时间段内,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2)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成果以及组织管理和项目文档满足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规定。
2.项目验收标准
采购人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是否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定义的各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流程和结果是否符合采购人质量管理要求,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工作文档。
3.项目验收流程
符合项目验收准入条件后,供应商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验收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运维相关文档资料。
(2)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验收评审会议,对项目工作内容及文档进行验收评审。
(3)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4.验收交付物
中标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文档并保证文档质量。如果在验收的文档中,错误的总字数超过文档总字数的5%,则不能通过验收。
8其他要求 8.1必备要求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
2.本项目 (略) 络关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 (略) 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 (略) 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 (略) 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 (略) 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
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 (略) 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因失信行为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函告服务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拒绝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对于存在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人员资格要求
(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 (略) 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 (略) 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
(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3) (略) 络安全负责人。供应商为本项目 (略) 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 (略) 络安全工作,组织 (略) 络安全要求。
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 (略) 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 (略) 络攻击等风险。
(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 (略) 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 (略) 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
3、违约惩戒措施
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行为认定,并采取 (略) 置措施。
8.2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 | 付款要求 | 付款比例(%) |
第1次付款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30.0 |
第2次付款 | 导航架构及算法迭代升级实施后1个月内 | 40.0 |
第3次付款 | 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 30.0 |
(1)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要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保密义务,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服务人员在未经过采购人相关人员认可的情况下,不得将任何采购人认为涉及数据安全的观点、数据、系统结构信息、测试结论以及测试记录传播、披露和使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任何程序和数据。
(2)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严格遵 (略) 络安全规定, (略) 使用规定,不得使用未认定的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严禁 (略) 违规互联。
(3)服务人员应熟悉所服务项目的运行环境,详细了解项目所使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的品牌、型号和版本信息。服务人员应了解上述软件、 (略) 络安全状态,及时从 (略) 站获知相关漏洞和补#信息,并第一时间告知采购方相关人员。服务人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升级补#,修复漏洞。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软件代码、技术资料、提交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服务期满时中标人应将项目涉及的用户口令、数据字典、技术架构、新增功能等全部文档汇集成册,连同涉及的软件源代码等相关文档交付采购人,并作出向采购人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
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备注:此需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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