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关于面向全省竞争性选聘优秀区管中学校级领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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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关于面向全省竞争性选聘优秀区管中学校级领导公告

  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 (略) 决定面向全省竞争性选聘5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1: (略) 管完全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3个。

  岗位2: (略) 管初级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2个。

  二、选聘范围

  福建省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单位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三、基本条件和具体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

  3.具有胜任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发展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掌握学生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6.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的。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资格

  岗位1:区管完全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高级中学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高级中学中层管理经历。以上任职经历若中间断档可合并计算(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1月,足年足月计算,下同)。

  岗位2:区管初级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中学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中学中层管理经历。以上任职经历若中间断档可合并计算。

  以上岗位要求中,若获得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 (略) 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 (略) 分或撤职及以 (略) 分的,受到诫勉、 (略) 理或党 (略) 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内。

  8.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因学术不端等行为 (略) ,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 (略) 面向全省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岗位报名表》,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份PDF,*@*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 (略) 管中学报名表+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含《 (略) 面向全省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评聘材料、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在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预计安排在2025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面试人数等比例调整选聘岗位数。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拟聘人员需提供半年内 (略) 体检报告。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放弃竞争性选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1轮。

  5.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安排任职岗位。

  6.公示任用。拟聘人选名单, (略) (略) (略) 站(http://**)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和法律知识考试。

  7.办理任职。确定聘任人选,办理相关调动、任职手续,调动需在2个月内完成。任职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8.有关待遇。

  (1)按 (略) 现行标准享受职称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等福利待遇。

  (2)聘用后保留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

  (3)聘 (略) 管正校级领导干部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2.以上未尽事宜 (略) 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略) 面向全省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岗位报名表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略)

(略) 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6日

  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 (略) 决定面向全省竞争性选聘5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1: (略) 管完全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3个。

  岗位2: (略) 管初级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2个。

  二、选聘范围

  福建省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单位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三、基本条件和具体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

  3.具有胜任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发展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掌握学生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6.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确定等次的。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资格

  岗位1:区管完全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高级中学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高级中学中层管理经历。以上任职经历若中间断档可合并计算(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1月,足年足月计算,下同)。

  岗位2:区管初级中学正校级领导岗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中学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中学中层管理经历。以上任职经历若中间断档可合并计算。

  以上岗位要求中,若获得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 (略) 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 (略) 分或撤职及以 (略) 分的,受到诫勉、 (略) 理或党 (略) 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内。

  8.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因学术不端等行为 (略) ,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 (略) 面向全省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岗位报名表》,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份PDF,*@*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 (略) 管中学报名表+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含《 (略) 面向全省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评聘材料、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在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预计安排在2025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面试人数等比例调整选聘岗位数。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拟聘人员需提供半年内 (略) 体检报告。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放弃竞争性选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1轮。

  5.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安排任职岗位。

  6.公示任用。拟聘人选名单, (略) (略) (略) 站(http://**)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和法律知识考试。

  7.办理任职。确定聘任人选,办理相关调动、任职手续,调动需在2个月内完成。任职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8.有关待遇。

  (1)按 (略) 现行标准享受职称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等福利待遇。

  (2)聘用后保留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

  (3)聘 (略) 管正校级领导干部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2.以上未尽事宜 (略) 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略) 面向全省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岗位报名表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略)

(略) 竞争性选 (略) 管中学校级领导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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