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
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2024LYHXHW(略)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月6日
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新世界太宁花园紫云阁60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略)(略)(略)万(略)仟(略)佰整((略).00)
质量:合格
期限:接到招标人供货安装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一批
委托单位: (略)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民中心9楼
联 系 人:祝工
电 话: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解 工
联系电话:0551-(略)
公示期: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略)。
投标人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略)【项目地点在合 (略) 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2025年1月6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2024LYHXHW(略)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月6日
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新世界太宁花园紫云阁60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略)(略)(略)万(略)仟(略)佰整((略).00)
质量:合格
期限:接到招标人供货安装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庐阳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一批
委托单位: (略)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民中心9楼
联 系 人:祝工
电 话: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解 工
联系电话:0551-(略)
公示期: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略)。
投标人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略)【项目地点在合 (略) 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2025年1月6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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