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源市城区道路、早市及桥梁、停车场、道路路口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
一.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吉林省宏基 (略) (略) 政设施管理中心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 (略) (略) 、早市及桥梁、停车场、 (略) 口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538m2沥 (略) 面、4109m2铣刨罩面、停车场、人行小道、 (略) 部改造及交通信号灯工程、 (略) 面1578m2、DN300钢筋混凝土管75m、DN500钢筋混凝土管70m、拆除罩面1738m2、人行道1512m2、公共停车场、桥梁粉刷、城区应急维护工程等。
2.2建设地点: (略) 区内。
2.3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4最高投标限价:9.#元,控制系数:1.96%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共计145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3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 (略) (略) 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基 (略) 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宏基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 (略) 、中国 (略) 、吉林省宏基 (略) 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福民大街4288号
联系人:吴涛
电话:0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基 (略)
地址: (略) (略) 隆基华典55号楼206室
联系人:郑文婷
电话:0437-#
项目编号:#-JL
一.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吉林省宏基 (略) (略) 政设施管理中心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 (略) (略) 、早市及桥梁、停车场、 (略) 口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538m2沥 (略) 面、4109m2铣刨罩面、停车场、人行小道、 (略) 部改造及交通信号灯工程、 (略) 面1578m2、DN300钢筋混凝土管75m、DN500钢筋混凝土管70m、拆除罩面1738m2、人行道1512m2、公共停车场、桥梁粉刷、城区应急维护工程等。
2.2建设地点: (略) 区内。
2.3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4最高投标限价:9.#元,控制系数:1.96%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共计145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3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 (略) (略) 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基 (略) 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宏基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 (略) 、中国 (略) 、吉林省宏基 (略) 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福民大街4288号
联系人:吴涛
电话:0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基 (略)
地址: (略) (略) 隆基华典55号楼206室
联系人:郑文婷
电话: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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