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三组安置房主体室外工程未完成的部分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其兴隆三组安置房主体室外工程未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兴隆三组安置房主体室外工程未完成的部分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1201
3、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为兴隆三组安置房主体室外工程未完成的部分工程,包括安装室外污水、雨水井盖、安装HDPE排水管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最高限价(元) | 承包方式 | 标段划分 | 计划工期 | 备注 |
包1 | *.01 | 包工包料 | 一个标段 | 合同签订起20天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 (略) ”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于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南 (略) 衡阳分公司( (略) (略) (略) 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为本单位员工);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需提供社保证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
⑦湖南省外企业须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截图。
以上资料: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资料留原件,③、④、⑤、⑥、⑦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3.3、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15日9:00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1月 15日9:00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 (略) ( (略) (略) (略) 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73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
联系人:宋小兰、李玲汝、罗成
电 话:0734-*电子邮箱:*@qq.com
湖南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其兴隆三组安置房主体室外工程未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兴隆三组安置房主体室外工程未完成的部分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1201
3、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为兴隆三组安置房主体室外工程未完成的部分工程,包括安装室外污水、雨水井盖、安装HDPE排水管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最高限价(元) | 承包方式 | 标段划分 | 计划工期 | 备注 |
包1 | *.01 | 包工包料 | 一个标段 | 合同签订起20天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 (略) ”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于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南 (略) 衡阳分公司( (略) (略) (略) 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为本单位员工);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需提供社保证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 (略) 站查询结果);
⑦湖南省外企业须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截图。
以上资料: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资料留原件,③、④、⑤、⑥、⑦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3.3、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15日9:00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1月 15日9:00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 (略) ( (略) (略) (略) 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73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房华新苑2号楼808室
联系人:宋小兰、李玲汝、罗成
电 话:0734-*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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