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化平台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化平台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省电子凭 (略) 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略) 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7:13
预算金额 ¥1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符章林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符艳艳/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符章林/0898-*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信息.pdf
附件2 专家信息.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省电子凭 (略) 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拟采购省电子凭 (略) 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1.*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落实《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等文件的要求,提升海南省财政电子凭证标准化、公务报账、电子票据监管、会计档案管理的改革工作,实现财政部门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安全化管理,为民众及财政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务,项目建设必要。

“海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为财政部统一下发版本,福建 (略) 为财政部该版本系统的承建厂商和制造厂商。“海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使用的“显示屏幕面板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系统间数据同步的方法”、“一种基于数据双写的票据同步方法及终端”、“一种电子票据生成方法、系统和存储设备”、“一种报表分级汇总的方法及终端”、“一种图片电子凭证的防伪方法及装置”等专利均为福建 (略) 的专利技术。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 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 第(一)项 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福建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海西高新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方式:符艳艳/089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0898-*、08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 (略)             

地 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方式:符章林/08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省电子凭 (略) 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略) 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7:13
预算金额 ¥1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符章林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符艳艳/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符章林/0898-*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信息.pdf
附件2 专家信息.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省电子凭 (略) 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拟采购省电子凭 (略) 建设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1.*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落实《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等文件的要求,提升海南省财政电子凭证标准化、公务报账、电子票据监管、会计档案管理的改革工作,实现财政部门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安全化管理,为民众及财政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务,项目建设必要。

“海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为财政部统一下发版本,福建 (略) 为财政部该版本系统的承建厂商和制造厂商。“海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使用的“显示屏幕面板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系统间数据同步的方法”、“一种基于数据双写的票据同步方法及终端”、“一种电子票据生成方法、系统和存储设备”、“一种报表分级汇总的方法及终端”、“一种图片电子凭证的防伪方法及装置”等专利均为福建 (略) 的专利技术。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 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 第(一)项 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福建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海西高新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方式:符艳艳/089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0898-*、08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 (略)             

地 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方式:符章林/089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