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茂财采监〔2024〕131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茂财采监〔2024〕131号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茂县凤仪镇小学校文化提升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 (略)
住所: (略) (略) 万 (略) (略) 后街51号附(206-03)号
被投诉人1: (略)
住所:茂县凤仪镇禹乡巷153号
被投诉人2:力达通工程管理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 (略) (略) 18号1栋9楼901号
四、基本情况
成 (略) 不服力通达工程管理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就茂县凤仪镇小学校文化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5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略) 方案扣分不合理,不应该扣分。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无效声明,其不应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3: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 (略) 不公平,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4: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评标委员会未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质疑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三、四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略)
2025年1月6日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茂县凤仪镇小学校文化提升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 (略)
住所: (略) (略) 万 (略) (略) 后街51号附(206-03)号
被投诉人1: (略)
住所:茂县凤仪镇禹乡巷153号
被投诉人2:力达通工程管理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 (略) (略) 18号1栋9楼901号
四、基本情况
成 (略) 不服力通达工程管理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就茂县凤仪镇小学校文化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5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略) 方案扣分不合理,不应该扣分。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无效声明,其不应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3: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 (略) 不公平,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4: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评标委员会未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质疑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三、四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略)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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