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5-(略)
序 号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 途 | 备 注 | |
1 | 曹俊莲,曹培福)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97.51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79平方米 | 住宅 | |
2 | 杨友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共和村四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226.34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98平方米 | 住宅 | |
3 | 文玉强,孙文雅,文英豪,刘永莲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城区草坝镇合江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34.48平方米,批准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5.58平方米 | 住宅 | |
4 | 黄劲华,桑万芬,尤启会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狮子村六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11.79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2平方米 | 住宅 | |
5 | 韩世轩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五家村二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71.31平方米,批准面积71.31平方米,建筑面积146.08平方米 | 住宅 | |
6 | 张志兵,袁一文,张斯绮,张丽,李小兵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4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411.65平方米,批准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20平方米 | 住宅 |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5-(略)
序 号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 途 | 备 注 | |
1 | 曹俊莲,曹培福)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97.51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79平方米 | 住宅 | |
2 | 杨友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共和村四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226.34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98平方米 | 住宅 | |
3 | 文玉强,孙文雅,文英豪,刘永莲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城区草坝镇合江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34.48平方米,批准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5.58平方米 | 住宅 | |
4 | 黄劲华,桑万芬,尤启会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狮子村六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11.79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2平方米 | 住宅 | |
5 | 韩世轩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五家村二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71.31平方米,批准面积71.31平方米,建筑面积146.08平方米 | 住宅 | |
6 | 张志兵,袁一文,张斯绮,张丽,李小兵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4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411.65平方米,批准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20平方米 | 住宅 |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5-(略)
序 号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 途 | 备 注 | |
1 | 曹俊莲,曹培福)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97.51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79平方米 | 住宅 | |
2 | 杨友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共和村四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226.34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98平方米 | 住宅 | |
3 | 文玉强,孙文雅,文英豪,刘永莲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城区草坝镇合江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34.48平方米,批准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5.58平方米 | 住宅 | |
4 | 黄劲华,桑万芬,尤启会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狮子村六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11.79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2平方米 | 住宅 | |
5 | 韩世轩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五家村二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71.31平方米,批准面积71.31平方米,建筑面积146.08平方米 | 住宅 | |
6 | 张志兵,袁一文,张斯绮,张丽,李小兵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4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411.65平方米,批准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20平方米 | 住宅 |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5-(略)
序 号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 途 | 备 注 | |
1 | 曹俊莲,曹培福)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97.51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79平方米 | 住宅 | |
2 | 杨友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共和村四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226.34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98平方米 | 住宅 | |
3 | 文玉强,孙文雅,文英豪,刘永莲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城区草坝镇合江村2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34.48平方米,批准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5.58平方米 | 住宅 | |
4 | 黄劲华,桑万芬,尤启会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狮子村六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111.79平方米,批准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2平方米 | 住宅 | |
5 | 韩世轩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上里镇五家村二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71.31平方米,批准面积71.31平方米,建筑面积146.08平方米 | 住宅 | |
6 | 张志兵,袁一文,张斯绮,张丽,李小兵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略) 周公山镇余家村4组 | \ | 本宗地实测面积411.65平方米,批准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20平方米 | 住宅 |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