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阳乡凤溪村新建物业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社阳乡凤溪村新建物业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受采购人---龙游县社阳乡凤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社阳乡凤溪村新建物业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社阳乡凤溪村新建物业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7.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并通过业主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5.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5.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罚公示期内;被中国 (略) http://**)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略) 罚期内;被浙江 (略) http://**)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略) 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女士(电话:#/#)。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供应商的资格,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3.1投标人营业执照 (略) 上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3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09:50前,地点: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月26日09:50整在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准时开标,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现场接受身份核验),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供应商只允许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
六、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 (略) http://**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略) 址:http://**-06-12/#.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bfa64b40b61f11ebb4d961ca0e#)。
九、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25年1月13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答疑回复时间: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5年1月13日17:00时前在浙江 (略) http://**)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龙游县社阳乡凤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单位地址: (略) 龙游县社阳乡凤溪村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质疑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龙游县龙洲街 (略) 2号世贸城9号楼2324、2325、2342、2343
3.监管单位信息
名称: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地址: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龙游县社阳乡凤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六日
社阳乡凤溪村新建物业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受采购人---龙游县社阳乡凤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社阳乡凤溪村新建物业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社阳乡凤溪村新建物业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7.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并通过业主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5.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5.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罚公示期内;被中国 (略) http://**)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略) 罚期内;被浙江 (略) http://**)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略) 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女士(电话:#/#)。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供应商的资格,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3.1投标人营业执照 (略) 上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3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09:50前,地点: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月26日09:50整在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准时开标,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现场接受身份核验),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供应商只允许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
六、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 (略) http://**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略) 址:http://**-06-12/#.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bfa64b40b61f11ebb4d961ca0e#)。
九、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25年1月13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答疑回复时间: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5年1月13日17:00时前在浙江 (略) http://**)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龙游县社阳乡凤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单位地址: (略) 龙游县社阳乡凤溪村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质疑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龙游县龙洲街 (略) 2号世贸城9号楼2324、2325、2342、2343
3.监管单位信息
名称: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地址:龙游县社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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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际 (略) 龙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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