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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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略) 教体(育)局、 (略) ,市直学校、 (略) 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你们。

(略) 、市直有关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程序,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审查、公示等工作,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 (略) (略) ,以便审查、验证、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9的栏目及顺序进行整理,所有的复印件都要提供可验证的原件。

联系人:姚强((略))

(略)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电子版)(1-9).zip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99号).pdf

(略) 教体(育)局、 (略) ,市直学校、 (略) 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你们。

(略) 、市直有关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程序,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审查、公示等工作,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 (略) (略) ,以便审查、验证、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9的栏目及顺序进行整理,所有的复印件都要提供可验证的原件。

联系人:姚强((略))

(略)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电子版)(1-9).zip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9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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