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聘请执行及清收律师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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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聘请执行及清收律师项目磋商公告

磋商公告

(略)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某项目聘请执行及清收律师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461SCCHB273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四、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106号附2号

五、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经理027-*

六、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预算金额:本次费用总额不超过*元,由基本代理费和成功诉讼报酬两部分组成:

(1)基本代理费总计不超过*元,其中前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元,后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元。前期基本代理费在我行与中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支付,后期基本代理费在案件程序终结或我行债权全额收回后支付。

(2)成功报酬根据实际收回债权额按照差额累进方式计算并对外支付。

按照每个项目的实际收回债权额以差额累进的方式计算,根据比例计算,成功报酬预算合计不超过*元。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根据项目需求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协助我行进行清收,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查找财产线索, (略) 沟通、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协助我行执行、其他可以采取的收回贷款的方式等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九、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 (略) 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供应商不可为采购人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为近亲属关系,则认定为关联方。近亲属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均为关联方。

采购人本行及本行的附属机构、政府部门和机构、商业银行除外。

(九)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领取方式:登录中 (略) (http://**) (略) 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注册:通过中 (略) (http://**)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 (略) 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 (略) 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的操作手册详见:“ (略) —综合办公—常用文件— (略) -投标人操作手册”。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采购文件售价:0元。

(4) 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黄川、杨凯

(5)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inochem.com、*@*inochem.com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 (略) (略) (略) 6号华发中城国际中心905室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十二、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中国 (略) 、、中 (略) 和中国进出 (略) 。

十四、本次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二)地址: (略) (略) (略) 6号华发中城国际中心905室(邮编:*)

(三)联系人:黄川,杨凯

(四)电话:*,*

(五)传真:027-*

(六)电子邮件:*@*inochem.com、*@*inochem.com

(七)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八)银行账号(人民币):*1750



,湖北

磋商公告

(略)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某项目聘请执行及清收律师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461SCCHB273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四、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106号附2号

五、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经理027-*

六、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预算金额:本次费用总额不超过*元,由基本代理费和成功诉讼报酬两部分组成:

(1)基本代理费总计不超过*元,其中前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元,后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元。前期基本代理费在我行与中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支付,后期基本代理费在案件程序终结或我行债权全额收回后支付。

(2)成功报酬根据实际收回债权额按照差额累进方式计算并对外支付。

按照每个项目的实际收回债权额以差额累进的方式计算,根据比例计算,成功报酬预算合计不超过*元。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根据项目需求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协助我行进行清收,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查找财产线索, (略) 沟通、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协助我行执行、其他可以采取的收回贷款的方式等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九、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 (略) 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供应商不可为采购人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为近亲属关系,则认定为关联方。近亲属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均为关联方。

采购人本行及本行的附属机构、政府部门和机构、商业银行除外。

(九)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领取方式:登录中 (略) (http://**) (略) 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注册:通过中 (略) (http://**)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 (略) 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 (略) 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的操作手册详见:“ (略) —综合办公—常用文件— (略) -投标人操作手册”。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采购文件售价:0元。

(4) 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黄川、杨凯

(5)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inochem.com、*@*inochem.com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 (略) (略) (略) 6号华发中城国际中心905室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十二、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中国 (略) 、、中 (略) 和中国进出 (略) 。

十四、本次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二)地址: (略) (略) (略) 6号华发中城国际中心905室(邮编:*)

(三)联系人:黄川,杨凯

(四)电话:*,*

(五)传真:027-*

(六)电子邮件:*@*inochem.com、*@*inochem.com

(七)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八)银行账号(人民币):*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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