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ABS发行工作律所选聘标前询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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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ABS发行工作律所选聘标前询价招标公告


四川三江汇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ABS发行工作律所选聘项目(标前询价)

四川三江 (略)

标前询价邀请函

四川三江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拟选 (略) 发行2025年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邀请律所参与招标前公开询价。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四川三江 (略) 2025年ABS发行工作律所选聘项目。

(二)ABS发行主体:四川三江 (略) 。

(三)发行规模:≤3亿元。

(四)发行期限:≤1年。

(五)发行场所: (略) 场。

二、律所服务内容

为我公司发行2025年ABS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参与本次ABS注册和发行方案的制定、修改与确定。

(二)为本次ABS注册和发行之目的,对我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业务、债务、人员、规范运作等各方面的状况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

(三)对本次ABS注册和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风险提示并提出解决方案,协助我公司解决规范运作问题及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四)审查与本次ABS注册和发行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协助我公司草拟或修订与本次ABS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条款、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托管协议等。

(五)按照要求,出具本次ABS注册和发行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六)根据需要,就相关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调整、更新法律意见书。

(七)协助我公司制作其他应向相关部门报送的与本次ABS有关的法律文件(若有)。

(八)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九)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本次ABS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律所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年检有效期内。

(二)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拟指派的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

(四)拟指派的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成员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过债券注册发行类项目(包括ABS、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等)。

四、特别说明

(一)本次询价不作为最终采购依据。

(二)本项目费用总额为包干费用(含税价),包括律所就本次ABS发行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券商、会所、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费用。

(三)本次询价公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9日18:00。参询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盖章版询价单选择以纸质或 (略) 。

纸质文件送达地址: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3楼(罗祥铭/0831-#)。

电子文件指定收件邮箱:*@*63.com

(四) (略) 国 (略) 提示采购风险预警,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文件IP地址相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四川三江 (略) 询价单

四川三江 (略)

2025年1月6日




四川三江汇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ABS发行工作律所选聘项目(标前询价)

四川三江 (略)

标前询价邀请函

四川三江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拟选 (略) 发行2025年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邀请律所参与招标前公开询价。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四川三江 (略) 2025年ABS发行工作律所选聘项目。

(二)ABS发行主体:四川三江 (略) 。

(三)发行规模:≤3亿元。

(四)发行期限:≤1年。

(五)发行场所: (略) 场。

二、律所服务内容

为我公司发行2025年ABS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参与本次ABS注册和发行方案的制定、修改与确定。

(二)为本次ABS注册和发行之目的,对我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业务、债务、人员、规范运作等各方面的状况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

(三)对本次ABS注册和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风险提示并提出解决方案,协助我公司解决规范运作问题及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四)审查与本次ABS注册和发行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协助我公司草拟或修订与本次ABS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条款、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托管协议等。

(五)按照要求,出具本次ABS注册和发行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六)根据需要,就相关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调整、更新法律意见书。

(七)协助我公司制作其他应向相关部门报送的与本次ABS有关的法律文件(若有)。

(八)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九)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本次ABS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律所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年检有效期内。

(二)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拟指派的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

(四)拟指派的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成员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过债券注册发行类项目(包括ABS、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等)。

四、特别说明

(一)本次询价不作为最终采购依据。

(二)本项目费用总额为包干费用(含税价),包括律所就本次ABS发行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券商、会所、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费用。

(三)本次询价公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9日18:00。参询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盖章版询价单选择以纸质或 (略) 。

纸质文件送达地址: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3楼(罗祥铭/0831-#)。

电子文件指定收件邮箱:*@*63.com

(四) (略) 国 (略) 提示采购风险预警,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文件IP地址相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四川三江 (略) 询价单

四川三江 (略)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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