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搅拌站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沥青搅拌站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通山县 (略) 沥青搅拌站基础设施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FH-(略)
2、项目名称:通山县 (略) 沥青搅拌站基础设施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84.5215(万元)
5、最高限价:384.5215(万元)
6、采购需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且该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注册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电子证书);
(3)项目拟派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互兼任(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及上述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可查询的职工缴费明细表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税务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该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套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报名。(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规定所需内容见本公告附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https:/// (采 (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山县 (略)
地址:通 (略) 8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
联系方式:071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715-(略)
附:主要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一览表
条款 | 条款内容 | 需求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 书面承诺及声明、2 )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供应商提供书而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 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备注: 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
8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
9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由供应商提供在报名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 edi t chi na. gov. en ) 及中国 (略) (ww . ccgp. gov. en) 查询的截图。 |
【项目概况】 通山县 (略) 沥青搅拌站基础设施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FH-(略)
2、项目名称:通山县 (略) 沥青搅拌站基础设施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84.5215(万元)
5、最高限价:384.5215(万元)
6、采购需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且该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注册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电子证书);
(3)项目拟派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互兼任(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及上述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可查询的职工缴费明细表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税务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该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套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报名。(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规定所需内容见本公告附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https:/// (采 (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山县 (略)
地址:通 (略) 8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
联系方式:071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715-(略)
附:主要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一览表
条款 | 条款内容 | 需求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 书面承诺及声明、2 )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供应商提供书而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 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备注: 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
8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
9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由供应商提供在报名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 edi t chi na. gov. en ) 及中国 (略) (ww . ccgp. gov. en) 查询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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