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蒋辛 (略) 理厂二期工程已由香 (略) (略) 以香开核〔2024〕字第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香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香河蒋辛 (略) 理厂整体占地总面积约为 30 亩,一期工程位于地块南侧,二期扩建利用北侧预留空地,占地面积约 13.7 亩。采用“预处理+A2/O+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 (略) 理工艺,建成后可新增 2 万 m3/d (略) 理能力。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 (略) 香河县京沈高速北, (略) 东,蒋辛 (略) 理厂二期预留用地内。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出具扩大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施工图图审完成。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2.6合同估算价:(略)元(含税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略) 政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略)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 1 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 (略) 于投标禁止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泽荣招标代理(河北)有限公司( (略) (略) 上善颐园芷 (略) 商业A2-8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提供两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泽荣招标代理(河北)有限公司( (略) (略) 上善颐园芷 (略) 商业A2-8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香河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165号
联 系 人:李军杰
电 话:0316-(略)
招标代理机构:泽荣招标代理(河北)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略) (略) 上善颐园芷 (略) 商业A2-8层
联系人:田延鹏
电话:0316-(略)
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蒋辛 (略) 理厂二期工程已由香 (略) (略) 以香开核〔2024〕字第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香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香河蒋辛 (略) 理厂整体占地总面积约为 30 亩,一期工程位于地块南侧,二期扩建利用北侧预留空地,占地面积约 13.7 亩。采用“预处理+A2/O+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 (略) 理工艺,建成后可新增 2 万 m3/d (略) 理能力。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 (略) 香河县京沈高速北, (略) 东,蒋辛 (略) 理厂二期预留用地内。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出具扩大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施工图图审完成。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2.6合同估算价:(略)元(含税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略) 政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略)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 1 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 (略) 于投标禁止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泽荣招标代理(河北)有限公司( (略) (略) 上善颐园芷 (略) 商业A2-8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提供两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泽荣招标代理(河北)有限公司( (略) (略) 上善颐园芷 (略) 商业A2-8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香河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165号
联 系 人:李军杰
电 话:0316-(略)
招标代理机构:泽荣招标代理(河北)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略) (略) 上善颐园芷 (略) 商业A2-8层
联系人:田延鹏
电话:031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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