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批“马鞍山市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拟通过项目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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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批“马鞍山市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拟通过项目名单的公示

根据《 (略)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及验收办法》(马住建〔2021〕79号)、《 (略)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申报及评审办法(试行)》和《 (略)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评审细则(试行)》(建协〔2023〕3号)等规定要求,在施工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2024年第二批的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评验及资料核验,并经2025年1月5日评审会审核, (略) (略) 级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条件的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略) 建筑业协会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陈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55-#。

附件1.2024年第 (略)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拟通过项目公示名单

附件2.2024年第 (略)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拟通过项目公示名单

2025年1月7日

根据《 (略)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及验收办法》(马住建〔2021〕79号)、《 (略)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申报及评审办法(试行)》和《 (略)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评审细则(试行)》(建协〔2023〕3号)等规定要求,在施工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2024年第二批的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评验及资料核验,并经2025年1月5日评审会审核, (略) (略) 级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条件的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略) 建筑业协会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陈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55-#。

附件1.2024年第 (略)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拟通过项目公示名单

附件2.2024年第 (略)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拟通过项目公示名单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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