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贫救助保险采购需求的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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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贫救助保险采购需求的第二次公告

  我局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防贫救助保险采购需求的公告》报名时间已到期。根 (略) (略) 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需至少邀请3家服务单位进行遴选。因到报名截止日期未达3家服务单位报名,现发出第二次公告,报名时间从2025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第一次公告时间内报名的单位可以不再另行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略) 3163户脱贫户(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购买防止返贫救助保险,具体购买户数以实际购买为准。

  (二)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重疾、食品安全、住房安全、意外、教育、就业等方面。

  (三)服务地点: (略) (略) 。

  (四)服务期:12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五)预算金额:约(略)元。

  二、实施机构要求

  (一)实施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实施机构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三)实施机构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报名的单位将信用报告、营业执照、资质、联系方式等材料于2025年1月14日 (略) (略) (略) ( (略) 南调 (略) (略) 场对 (略) (略) 扶贫规划与开发股203室),以快递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投递,不接受电子投标文件。申请单位多于3家时,采购方将从中择优选取3家发出邀请函,最终 (略) (略) 采购小组讨论决定。联系人:庞伟红,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我局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防贫救助保险采购需求的公告》报名时间已到期。根 (略) (略) 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需至少邀请3家服务单位进行遴选。因到报名截止日期未达3家服务单位报名,现发出第二次公告,报名时间从2025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第一次公告时间内报名的单位可以不再另行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略) 3163户脱贫户(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购买防止返贫救助保险,具体购买户数以实际购买为准。

  (二)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重疾、食品安全、住房安全、意外、教育、就业等方面。

  (三)服务地点: (略) (略) 。

  (四)服务期:12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五)预算金额:约(略)元。

  二、实施机构要求

  (一)实施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实施机构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三)实施机构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报名的单位将信用报告、营业执照、资质、联系方式等材料于2025年1月14日 (略) (略) (略) ( (略) 南调 (略) (略) 场对 (略) (略) 扶贫规划与开发股203室),以快递邮寄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投递,不接受电子投标文件。申请单位多于3家时,采购方将从中择优选取3家发出邀请函,最终 (略) (略) 采购小组讨论决定。联系人:庞伟红,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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