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服务网上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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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服务网上询比公告

中建华阳建设 (略) 对 (略) 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服务 (略) 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略)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工程监理服务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略)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工程监理服务
需求描述
完 (略) 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略) 元 1(件) (略)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10 17: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二)交付地点:
    (略)
  • (三)验货方式:

    中选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略)元(含税)包干,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用房、生活设施及生活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协调费、采购代理费等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竞选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人、分包人、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2. (略) 上报价必须和响应文件中投标函的报价一致,否则作无 (略) 理。


  • (五)付款方式:

    1.监理费支付根据相应的工程实施进度按季度进行支付。

    2.监理费支付根据相应的工程实施进度按季度进行支付。工程开工后,监理服务费进度款支付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以中选合同价格×已完成实际合格工程量计价款÷施工合同总价×80%-已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中选合同价格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选合同价格的8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实际工程监理服务费的100%。

    3.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票等额款项至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中建华阳建设 (略)
  • 联系人:
    卿伟
  • 联系电话:
    (略)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略)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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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华阳建设 (略) 对 (略) 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服务 (略) 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略)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工程监理服务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略)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工程监理服务
需求描述
完 (略) 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略) 元 1(件) (略)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略)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10 17: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二)交付地点:
    (略)
  • (三)验货方式:

    中选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略)元(含税)包干,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用房、生活设施及生活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协调费、采购代理费等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竞选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人、分包人、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2. (略) 上报价必须和响应文件中投标函的报价一致,否则作无 (略) 理。


  • (五)付款方式:

    1.监理费支付根据相应的工程实施进度按季度进行支付。

    2.监理费支付根据相应的工程实施进度按季度进行支付。工程开工后,监理服务费进度款支付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以中选合同价格×已完成实际合格工程量计价款÷施工合同总价×80%-已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中选合同价格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选合同价格的8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实际工程监理服务费的100%。

    3.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票等额款项至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 (略) 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中建华阳建设 (略)
  • 联系人:
    卿伟
  • 联系电话:
    (略)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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