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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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YBSXES* 项目名称: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
工期要求(天): 7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10 项目发包价(元): *.32
资金来源: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 (略) 创建全国民族团 (略) 专项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08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09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5-01-10 15:30:00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类--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选价的5%。
①中选通知书发出后至施工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或连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②自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完善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③项目经质量检测验收合格后,业主凭企业的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④中选企业不履行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项目所在地: 珙县
选取地点: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珙县玉和苗族乡青龙村二组(公共停车场旁)
项目概况: 建设乡级全民健身中心暨茶叶宣传推广产业展销场地2000㎡以上,按篮球 (略) 约898㎡、 (略) 约591㎡、外围健身活动暨茶叶产业宣传推 (略) 约600㎡ (略) 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提交的规划设计暨财评清单为准。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或规范用工(合同+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项目特殊要求: ①自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择期动工,(除夕)春节期间停工时间不得超过12天。②施工方案满足玉和苗族乡较高海拔(965m)施工冰冻和雨雾气象灾害影响的防控措施。③项目资金支付:项目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正式开工后即可申请划拨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启动资金,项目施工基本完成达验收要求经监理单位、业主共同审核确认后,可划拨至合同总价的80%作为进度资金,竣工结算审核后可划拨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按申请无息退还。④资金支付前施工方须向业主方出具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含进度图片);具体划拨比例(金额)和时间以施工方提交的工程进度和经审核签批的划拨申请(期限)为准。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施工方未申请资金划拨或未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业主方因此未予及时划拨资金的,不视为业主方未按约定进度划拨项目资金。⑤施工方申请项目验收前需提交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整套施工过程材料(附材料目录)至业主方备案。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项目合同(草案)、设计图、工程量清单.zip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 (略) (略) 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 (略) 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项目编号: YBSXES* 项目名称: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
工期要求(天): 7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10 项目发包价(元): *.32
资金来源: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 (略) 创建全国民族团 (略) 专项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08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09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5-01-10 15:30:00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类--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选价的5%。
①中选通知书发出后至施工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或连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②自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完善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③项目经质量检测验收合格后,业主凭企业的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④中选企业不履行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项目所在地: 珙县
选取地点: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珙县玉和苗族乡青龙村二组(公共停车场旁)
项目概况: 建设乡级全民健身中心暨茶叶宣传推广产业展销场地2000㎡以上,按篮球 (略) 约898㎡、 (略) 约591㎡、外围健身活动暨茶叶产业宣传推 (略) 约600㎡ (略) 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提交的规划设计暨财评清单为准。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或规范用工(合同+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项目特殊要求: ①自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择期动工,(除夕)春节期间停工时间不得超过12天。②施工方案满足玉和苗族乡较高海拔(965m)施工冰冻和雨雾气象灾害影响的防控措施。③项目资金支付:项目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正式开工后即可申请划拨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启动资金,项目施工基本完成达验收要求经监理单位、业主共同审核确认后,可划拨至合同总价的80%作为进度资金,竣工结算审核后可划拨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按申请无息退还。④资金支付前施工方须向业主方出具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含进度图片);具体划拨比例(金额)和时间以施工方提交的工程进度和经审核签批的划拨申请(期限)为准。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施工方未申请资金划拨或未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业主方因此未予及时划拨资金的,不视为业主方未按约定进度划拨项目资金。⑤施工方申请项目验收前需提交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整套施工过程材料(附材料目录)至业主方备案。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项目合同(草案)、设计图、工程量清单.zip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 (略) (略) 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 (略) 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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