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及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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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及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新闻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重要发改信息,满足公众对发改工作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发改工作工作的透明度,按相关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及职责

设1名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在委党组指导下,围绕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本部门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本单位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本单位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县发改委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

(二)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五)其他需主动、及时向社会宣传、发布的情况。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补充,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根据所发布新闻的内容,邀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非我委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其他方式

1、以书面问答形式或以县发改委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2、县发改委领导同志或县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 (略) 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3、经县发改委主要领导同意,新闻发言人可代表县发改委接受记者采访。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四、新闻发布的组织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采集、选题报送、发布会活动的准备。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背景材料、新闻发言讲话稿、新闻通稿、答复口径等),由相关科室、委属单位拟定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审定。

(三)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采访,跟踪新闻报道和社会舆论反应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新闻发布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县发改委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二)凡经发布的事项需要落实的,由办公室分解,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跟踪督办。

(三)严肃新闻发布纪律,维护新闻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未经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失实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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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新闻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重要发改信息,满足公众对发改工作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发改工作工作的透明度,按相关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及职责

设1名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在委党组指导下,围绕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本部门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本单位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本单位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县发改委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

(二)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五)其他需主动、及时向社会宣传、发布的情况。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补充,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根据所发布新闻的内容,邀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非我委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其他方式

1、以书面问答形式或以县发改委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2、县发改委领导同志或县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 (略) 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3、经县发改委主要领导同意,新闻发言人可代表县发改委接受记者采访。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四、新闻发布的组织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采集、选题报送、发布会活动的准备。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背景材料、新闻发言讲话稿、新闻通稿、答复口径等),由相关科室、委属单位拟定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审定。

(三)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采访,跟踪新闻报道和社会舆论反应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新闻发布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县发改委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二)凡经发布的事项需要落实的,由办公室分解,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跟踪督办。

(三)严肃新闻发布纪律,维护新闻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未经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失实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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