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略) 许可持有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卫发〔2023〕5号)要求, (略) 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非免疫规划疫苗种类
入围《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4年)》的疫苗种类。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
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无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办法
(略) 卫生健康委的监督下,坚持依法依规、需求导向、公平公开、集体讨论原则,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专家组依据《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目录、价格、 (略) 许可持有人供货情况、信誉、售后服务、既往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在遴选会议上以集体讨论的方式遴选出疫苗生产企业及其疫苗。
三、有关事项
(一)提交资料1.资质备案资料。企业、产品资质材料(通过“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查询)。
2.遴选资料。凡有意愿申 (略) 销售和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生产企业,需备案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并填写“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附件2),附件均自行下载。
(二)提交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过期视作放弃。
(三)填报要求
申报表填写信息需与《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4年)》中信息一致,纸质申请表请交 (略) 疾控中心四楼后勤科,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略),电子版发至邮箱:*@*q.com。
(四)其他要求1.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公司)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2.最终遴选结果将 (略) 卫生 (略) 和微信公众号“健康江津”“江津疾控”公布。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略) (略) 卫生监督所)
2025年1月7日
(略) 许可持有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卫发〔2023〕5号)要求, (略) 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非免疫规划疫苗种类
入围《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4年)》的疫苗种类。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
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无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办法
(略) 卫生健康委的监督下,坚持依法依规、需求导向、公平公开、集体讨论原则,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专家组依据《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目录、价格、 (略) 许可持有人供货情况、信誉、售后服务、既往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在遴选会议上以集体讨论的方式遴选出疫苗生产企业及其疫苗。
三、有关事项
(一)提交资料1.资质备案资料。企业、产品资质材料(通过“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查询)。
2.遴选资料。凡有意愿申 (略) 销售和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生产企业,需备案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并填写“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附件2),附件均自行下载。
(二)提交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过期视作放弃。
(三)填报要求
申报表填写信息需与《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4年)》中信息一致,纸质申请表请交 (略) 疾控中心四楼后勤科,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略),电子版发至邮箱:*@*q.com。
(四)其他要求1.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公司)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2.最终遴选结果将 (略) 卫生 (略) 和微信公众号“健康江津”“江津疾控”公布。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略) (略) 卫生监督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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