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社会化考试场摩托车科目二及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社会化考试场摩托车科目二及 (略) 驾驶技能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鼎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J-2025-CG-002
项目名称: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社会化考试场摩托车科目二及 (略) 驾驶技能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元/家·年(固定总价)
最高限价:2000元/家·年
采购需求:
1、考试设施条件
(1)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要求。
(2)考试设备必须是由公安部备案的设备生产厂家提供、安装。考试系统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4)科目二及科目三,三轮摩托车D考试车辆不少于1台,如承接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型考试的考场,每个车型应至少有1台考试车。科目二及科目三各型考试车必须经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验收合格。
(5)承接科目二,三轮摩托车D、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桩考、通过单边桥3项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6)承接科目三,三轮摩托车D、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上车准备、起步、通过人行横道、调头、靠边停车5项科目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2、考试监管条件
(1)考场应当安装全覆盖、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接入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
(2)考场应当设置考试过程音、视频存储设备,音、视频资料能够保存三年以上,并接入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
3、考试服务条件
(1)考场内学员侯考室、监控室必须符合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考场内应设立闭环式通道, (略) 、 (略) 、 (略) 相互隔离。
(2)考场内应设有公共卫生间和公 (略) 。
(3)考场应设置有能够供电子评判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
(4)考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考场管理规定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向学员公示。
(5)考场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示板。
(6)考场应当设 (略) 和交通安 (略) ,设置有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
(7)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引导员,收费员、提车员及相关服务人员,佩戴全县统一的工作牌证, (略) 交通警察大队管理部门备案管理。
(8)考试车辆全部采用蓝色地方车辆号牌,喷涂统一标识,全部实行封存管理,严禁在非考试期间模拟训练使用。
(9)考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定期开展考试、培训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10)保证考试车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8日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鼎 (略) (辽宁省铁岭经 (略) 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鼎 (略) 二楼会议室( (略) (略) 华夏 (略) 1-221房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铁岭县凡河镇红光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鼎 (略)
地址: 辽宁省铁岭经 (略) 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鼎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女士
电 话:*
项目概况
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社会化考试场摩托车科目二及 (略) 驾驶技能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鼎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J-2025-CG-002
项目名称: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购买社会化考试场摩托车科目二及 (略) 驾驶技能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元/家·年(固定总价)
最高限价:2000元/家·年
采购需求:
1、考试设施条件
(1)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要求。
(2)考试设备必须是由公安部备案的设备生产厂家提供、安装。考试系统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4)科目二及科目三,三轮摩托车D考试车辆不少于1台,如承接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型考试的考场,每个车型应至少有1台考试车。科目二及科目三各型考试车必须经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验收合格。
(5)承接科目二,三轮摩托车D、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桩考、通过单边桥3项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6)承接科目三,三轮摩托车D、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型考试的考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上车准备、起步、通过人行横道、调头、靠边停车5项科目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2、考试监管条件
(1)考场应当安装全覆盖、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接入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
(2)考场应当设置考试过程音、视频存储设备,音、视频资料能够保存三年以上,并接入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
3、考试服务条件
(1)考场内学员侯考室、监控室必须符合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考场内应设立闭环式通道, (略) 、 (略) 、 (略) 相互隔离。
(2)考场内应设有公共卫生间和公 (略) 。
(3)考场应设置有能够供电子评判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
(4)考场应当制定严格的考场管理规定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向学员公示。
(5)考场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公示板。
(6)考场应当设 (略) 和交通安 (略) ,设置有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
(7)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引导员,收费员、提车员及相关服务人员,佩戴全县统一的工作牌证, (略) 交通警察大队管理部门备案管理。
(8)考试车辆全部采用蓝色地方车辆号牌,喷涂统一标识,全部实行封存管理,严禁在非考试期间模拟训练使用。
(9)考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定期开展考试、培训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工作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10)保证考试车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8日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鼎 (略) (辽宁省铁岭经 (略) 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鼎 (略) 二楼会议室( (略) (略) 华夏 (略) 1-221房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 (略) 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铁岭县凡河镇红光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鼎 (略)
地址: 辽宁省铁岭经 (略) 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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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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